“大叔,你这一身武艺怎么练的啊。”林坷打断了丁春福喋喋不休的话,开始主动掌控对话。
丁春福也不恼,开心的说道:“好小子,有眼水,我这武艺可是祖上传下来的,足足几千年呢。”
“我晓得你要说什么,科技那么发达,为什么还要练武啊?对不对?”
“一看你就不是拾荒者,细皮嫩肉的。”
“科技再发达有什么用,没得钱啊…买不了枪,买不了炮,你拿什么拾荒,拿什么活?”
“还不是靠这一身腱子肉。”
丁春福继续讲了起来。
林坷也逐渐了解了一些这个世界人…拾荒者的日常生活。
息壤泛滥,地面已经不适宜人类长时间生存了。
通过科技,人类研发了可以在地表移动的城市,以及可以在空中飞行的城市。
分别叫做陆游城与行空城。
而因为资源有限的关系,低级的拾荒者是不允许住进这种城市中的,只能在一些地面补给站的周边过着如游牧民族的生活。
靠着为补给站提供生产资源来换取一些生活物资。
大部分都患有严重的排异现象,寿命极低。
丁春福也不例外,但他靠自己常年练武的身体素质撑了下来。
有一个女儿,但不是亲生的,而是他有一次在外拾荒时捡到的弃婴,就把她当女儿养大了。
丁春福明明自己都活的困难,但他还是不忍心就这样让一个生命死去。
就在几天前,他的女儿的排异现象突然严重起来,他不得已到处奔波寻找缓解液,加入了这场比赛。
“看,这是我囡囡,叫丁香,漂亮吧?这个名字在以前好像是一种花的,大叔我没见识,不知道长什么样,不过绝对很配我囡囡。”
丁春福从帽子边缘扣出一张泛黄的照片,自豪的向林坷炫耀。
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身上脏兮兮的,只有脸比较干净,丁春福站在一旁,脸笑的像一朵开了的老菊花。
让人注意的是女孩的眼角有一颗泪痣。
在经历过无数美颜洗礼的林坷眼里只能算一般。
“嗯,挺漂亮的姑娘。”
“嘿嘿。”丁春福挠了挠他布满油渍与沟壑的老脸:“对吧,这个是好多年前的照片了,我拿捡到的相机拍的,只有这一张。”
“哎,到了,就是前面!”
林坷顺着丁春福的手看去,一栋金属结构的建筑屹立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