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的,死就死吧,反正老子也活够了,就算回得去,一样活不了1说话人是一名青年,大概25岁上下,尽管他穿着甲胄,但却掩饰不了那绿色的头发。
原来这个人叫做刘封,同样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经常以网贷来维持生活,久而久之,竟然欠了高利贷不少钱,所以,他对生命也已经有些无所谓了。
孙和得知那个人竟然死了,顿时愣在了原地。“如果当时能拉上那个人,可能就能救他一命!这难道就是宿命?”
还未来得及让孙和多想,手表的震动声音再度传来“第一个任务,存活46天。”
“我去,46天,这可是一个多月啊,我们带着这点食物和水,能撑一个月吗?”刘如义懊恼之极。
“如果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是不是能安全度过这46天?我看咱们这附近就有不少山,躲进山里是不是能躲过那些士兵?”苏唯穿着一身铠甲,却仍能显露傲人的身材,尽管她一脸小女儿的模样,却也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
“我觉得姐姐说的对,我们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1一身jk装束的女孩在旁附和,这名女孩儿很年轻,手里拿着一把短刀,但没有穿甲胄,她的名字叫程灵灵,原来是一个白领。
天越来越黑了,而在十几公里外仍有零零星星的喊杀声,还有时明时暗的火光,孙和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算要采取什么行动,也最好等到明天,而且这些人已经有些精疲力竭了,一些人坐在地上,看来走路都费劲。
孙和不知道自己身体发什么了什么变化,他感觉精力充沛,而且感觉力气还长了不少,没有一丝疲惫感。孙和猜测,这可能跟他杀的那名百将军官有关系。
“林警官、侯大哥,你有什么建议?”孙和虽说熟悉历史背景,但他对野外求生,不太熟悉,要想活下去,最好最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在之前的交流中,孙和已经大概知道几人的职业、身份,所以才由此发问。
林森茂皱了皱眉:“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这个地方仍处在战场,现在已经晚了,我们最好先找地方休息,明天再做打算。”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想在休息的时候,最好要轮班值岗,以保证安全1侯振山接着说。
“我同意侯大哥的看法,大家怎么看?”孙和征求大家意见。
北方的不远处,就有一座大山,在夜幕的笼罩下,就好似一个长着巨口的怪物。众人都明白,在平原地区,如果碰到军队,他们只有十几个人,几乎是九死一生。
所以,众人纷纷表示同意,先进山再说。孙和也搞不清楚现在所处的地方,只知道他们应该在山西境内,但他清楚,长平之战是在野战中决胜负,在大山中隐蔽,或许能提高生存率。
很快,一行人都到了山中,天几乎全部黑了下来,当时是7月,到了晚上,温度降下来一些,但也不至于冷,毕竟是夏天。可是,2000多年前的温度,远没有21世纪那么高。
山中有不少树木,由于植被保护得好,各种虫蛇也是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