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吹拂,撩起了秦怜芳的头发,形状各异的云朵缓缓移动,象笑脸,象葡萄,象棉团,飘过山头看不见了。
“快走吧,要不就该贪黑走马路了。”孟有田似乎是不耐烦地催促着,又把一个布口袋塞进秦怜芳的手里,“路上当零嘴儿吃,这是给你一个人的。”
“谢谢。”秦怜芳自从那天喝多了之后,便觉得好象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对孟有田也有些容易令人产生误会的态度和举动。酒醒之后便总有些不自在,但这种事情还不能解释,一解释反倒是越抹越黑。所以,秦怜芳一下子变得拘束起来,是在澄清,还是在心虚,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谢啥,又不是我要送你的。”孟有田撇了撇嘴,摆出一副臭脸,“要我说啊,送给你多少也不够你充大方、装无私的,可阿秀非要让我给你,说是吃一口是一口,别把身体熬坏了。”
臭样子,是在撇清自己嘛?秦怜芳白了孟有田一眼,说道:“就说嘛,你哪有那么好心,还是阿秀知道心疼我。对了,土门村和十里村其实也算安定了,鬼子看来是再难打过来了,你准备在山里躲在几时啊?”
孟有田想了想,并不确定地说道:“看情形吧,说不准的事情。”
“虽然已经看见了胜利的曙光,但大家伙还是要继续努力。”秦怜芳委婉地说道:“你那身厉害的本事,不去多杀几个敌人,倒是埋没了。”
“嗯,嗯!”孟有田口是心非地乱点头,伸手一指前面,说道:“人家都等着急了,你还说个没完,快跟上去吧!”
秦怜芳轻轻叹了口气,知道孟有田有自己的主意。劝说多了,他又该嫌自己。没奈何,她冲着孟有田点了点头,说道:“孟大哥,我这就走了,你保重吧!”
“保重,你也保重。”孟有田看着秦怜芳骑上了牲口。轻轻一拍,蹄声响亮,向着远方奔去。
走出了很远,秦怜芳回头张望,孟有田已经不见了影子。姑娘怅然若失,将乱发拔到耳后。轻叹了口气。零嘴儿,定是他的主意,非要扯上阿秀,秦怜芳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从布袋里一掏,拿出一块风干的肉干。是蛇肉吧,秦怜芳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味道不错,定是他的手艺,胡乱猜想着,姑娘心里浮起既甜又苦且酸的滋味,一时间竟难以排解。
老子不是救世主,也从没把自己当成救世主;老子也没有救万民于水火、开创新时代的雄心壮志,更自知没有那个能力;老子有热血,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绝做不到无怨无悔、视死如归;老子喜欢享受,还喜欢美女,还……
孟有田隐在树后,望着秦怜芳等人远去的背影,自嘲地给自己下着定义。一个小民,在光环和声名之后,自己就是一个小民。想过好日子,想让家里人都平安享福的小民。
而现在,要想达到这个简单的目的,却注定了要与秦怜芳、小全等人分道扬镳。自己知道的。他们不明白,也不会相信。正因为自己知道的多,也就承担着比别人更重的心理负担,就不能象别人一样过一天少两晌,听任自己在大潮中随波逐流。
孟有田思绪翻飞,自怨自艾了片刻,苦笑着转身走开。走了一段路,他才发现并不是回村子,而是习惯性地向着自己下套子捕猎物的地方走去。
来了就顺道儿看看吧,孟有田迟疑了一下便继续向前走,他很喜欢那种感觉和场面。拿着猎物回到家里,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跑跳过来,媳妇则笑着迎上将猎物拿走收拾,一家人其乐融融,特温馨。
走了一个地方,没有收获,孟有田重新修补了下伪装,然后向下一个地方走去。并不是每天都能打到猎物,他对此也习以为常,而且要打大一些的,还是得靠自己的枪法,并要往深山老林里走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