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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此生不悔委身嫁(2 / 2)

服侍供奉的人,每日被蒙上双眼,将吃食送进塔门,就要立刻回返,走的慢了,便会连人一起,成了那“鸾鸟”的美食。

只有得那鸾鸟青眼的人,才能修习鸟语秘术,也只有修习了鸟语秘术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鸾后,并于大婚当晚,亲见它的风姿,而不死于它的利喙锐爪。

当然,一切都是传说。

依着规矩,乘鸾宫的人,每年都会给“鸾鸟”进献若干样貌姣好的童子当贡品,直待其选定鸾后,至鸾后死去,再周而复始。

但结果,却大都相同。

那些被送进塔里的童子,会于次日清晨,成为一堆碎骨,被丢出塔门。

仅极少数,能用自己的双腿,自塔里走出来,并自此领悟,鸟语秘术的真意,成为鸾后候选。

金乌的父亲,是自愿走进塔里去的,出来的时候,满脸幸福笑意。

金乌,是自己偷溜进塔去的,出来的时候,哼着小曲儿,左手的食指上,转着一只闪着七彩光芒的晶石项圈儿。

那时的金乌,还不知自己是经历了一场生死未卜。

他总是跟旁人说,那塔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小姐姐,压根儿就没有什么鸾鸟。

待后来,他长大了一些,虽还如小时候般的,隔三差五的进塔里去玩耍,却是在某一天后,突然,就对自己在塔里的所见,只字不提了。

他只是说,他要嫁入乘鸾宫,成为鸾后,任什么人劝说,都再不肯听半个字。

“你再好好想想。”

“你才十七,以后的日子,还很长。”

李渊茹深深的吸了口气,对金乌的执拗,再次回以拖延。

这孩子,是她瞧着长大的。

他的童年很苦,苦到只要有人肯为他驱赶野狗,便不惜跟着人家赴放逐之地,宁可啃树皮,喝泥水,发烧到昏厥,也不松开,揪着人家衣角的手。

所以,她希望,他的余生能多些欢喜,多些安乐,多见些寻常人才能见到的岁月静好。

乘鸾宫很好。

但她觉得,对金乌而言,应该有比成为鸾后,更好的未来。

信仰这种东西,总与狂热交相辉映。

可狂热这种东西,总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陆续褪去光芒。

若不能在光芒散去之前死去,余生所剩,便唯有悔恨和孤独。

他不希望金乌早死。

亦不愿,他于狂热褪去后,守着一只鸟儿,寂寞终老。

毕竟,于她而言,金乌可以算是半个亲人。

能成为鸾后的人,她们可以慢慢找。

但金乌,却只有一个。

“姑姑,有些事儿,不曾经历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懂的。”

“祖母在世的时候,嘴边曾常挂着一句话,叫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见李渊茹把目光移向了窗户位置,不与他对视,金乌不禁一笑,深吸了口气,仰起头,看向了他之前藏身的那根房梁。

“我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

“你所以为的狂热,亦从未在我身上出现过。”

“我是真心倾慕她,欲与他执手偕老的,不管在你们的眼里,她是神圣,还是妖物,或是其他什么。”

“这就像,你力排众议,要回中原来,嫁给姑丈一样。”

“所有人都觉得,他配不上你,你不该为了他这么一个,说是一无所有都不为过的人,冒险和委屈,可你却觉得,他便是你想要的,付出再多,也值得。”

“如今的我,也是一样。”

“所以,就算你让我思考再多次,我会给你的答案,也只这一个。”

“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与她相携相守,余生不悔。”

说这些话的时候,金乌的眸子是清澈的。

就好像,能与那只传说中的鸟儿相守,是他毕生所求,若不可得,便宁可死去一般。

说罢,他缓缓的站起身,纵身,跃上了房梁,重新将自己隐藏了起来,“我知道,祖母在临死前,跟你说过什么,我劝你,还是不要白费力气好些,如果,你一定要听我亲口说一百次,才肯罢休的话,那现在,我就可以把剩下的两次,悉数说给你听,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好了,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你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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