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起一捧水洗了把脸,看着摇摇欲坠地日头,林兴风明白这天又白混了,也不知道还会混多少日子。
自己还是太过懒散了些,记得高中时候老师曾说过“当代年轻人,三分钟热度,搞啥事都很能成功。”当时还觉得老师说的太绝对了,可如今想来还真是如此,不知别人怎样,反正自己缺少恒心。
木刀是做好了的,劈了几下就放那了。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也是有的,可仍旧不想练,肉干还有剩余,所以内心虽然慌张,怕以后没肉吃了,可真的想着去狩猎又觉着太麻烦了些。
哎,一阵懊恼过后林兴风提着兔子没心没肺地朝回走去。抓兔子的一瞬感觉指尖痛疼,仔细一看有一条口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扯草的时候划的。
“运气真背,人倒霉拔个草都受伤,果然今天诸事不宜。”
......
握不住的东西,不仅仅只有流沙还有时间。看着石壁上满满的“正”字,林兴风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两年多了,这个地方很是奇怪,没有冬天,没有飘雪。如果按四季来说,春生夏长,没有冬天是不是就没有死亡。
这些日子林兴风越来越像个野人,还是个自言自语有着神经病的野人。光着双脚,赤裸着上身,白嫩的皮肤也晒的微微发黑,乱糟糟的头发蓬松着,胸前挂着的太岁珠旁边多了两颗狼牙,一左一右夹着灰色珠子倒也好看。
这两年来的陪伴他的唯有二十来斤重的肥兔子,一个小兔子如果养的好的话会不会有这么大,林兴风想来一般情况是不可能的这么大的,毕竟别人养兔子是为了吃,而自己却是用它来试毒。
短毛兔子是林兴风心中的大功臣,也不知险些被毒死了多少次,它为林兴风试出了有咸味的花,试出了味道极辣却容易上瘾的不知名小草。林兴风吃了一点都差点拉脱肛了,也不知道这兔子是怎么活下来的。所以林兴风养它很用心,它便从一只小兔子变成了一只“小肥猪”。
山洞里的杂物已经不少了,锅,玉床,衣物...都是林兴风从溪林深处的白骨身上摸下来的,期初看见尸骨还是很慌张,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死了就死了呗,留下的乾坤袋可还是有用处的。
不过说也奇怪,这里的人应该都是从空间裂缝里掉下来的吧,可林兴风从未在乾坤袋里找到功法秘籍之类的,金银玉石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可连一本书都没有,这修行之人都不看书的么?
入夜,林兴风架着锅拿着木片翻炒着鸟蛋,扔了半朵小花,丢下了一截有辣味的干草。生活还得继续,即使老死在这里,只是目前还是得活着的吧。
“兔子兄弟,快来吃饭了,你说着扁毛畜生去哪了呢,这几天可没看见它。”
肥兔子蹦跶过来,一只耳朵只有半截另一只到完好无损。林兴风在溪林里面边翻找尸骨乾坤袋时曾被一只妖兽偷袭了,妖兽也认不全,模样倒是只狼,兔子跳着撞了过去结果耳朵被扯裂了,林兴风觉着与其吊着不如割断算了,所以造成了如今这幅奇怪模样。
两个镶金灰白色玉碗盛着满满的炒蛋,墨竹做的筷子插着蛋里面很是不协调。兔子正打算吃着却被林兴风按住了脑袋。
“急啥呢急,再着急给你一棒子。”
林兴风双手合十,火光照射在他的脸上红扑扑的,看着满天星辰他大声说道:“感谢老天爷,我林兴风又苟活了一天。”说完就端起碗来吃了起来,肥兔子嘴巴动了动也连忙跟着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