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
按照官府的规矩,打官司是需要很多程序的。
第一道程序,就是放告。
所谓“放告”,就是官府规定了每个月收状纸的时间,比如每月逢五或者逢十才收状纸,而不是每一天都收,要不然,官员们每天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光等着收状纸,打官司就行了。
当然,也有例外,一些恶性的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放火,则不受放告的限制,可以随时告状。
第二道程序,叫做挂号。
所谓“挂号”,是指官府收下了百姓的状纸。这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官府并不是什么人的状纸都收,比如兄弟分家产,夫妻闹离婚,邻里间矛盾,这一类案子,官府基本上是不收的,大都交由族长或者里正来处理。
一来,这些案子大都存在扯皮的现象,官府没有那么多精力处理这些案子,二来,官府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压老百姓告状,因为一个地方的案子多了,就说明这个地方的民风较差,作为牧守一方的主官,自然是难逃其咎的!
只有官府收下了状子,那就算是成功挂上了号。
接下来,是第三道程序:发差。
所谓“发差”,是指官府派差役去拘传原告、被告、相关人等,以及搜集相关证据。
第四道程序,叫做销差。
所谓“销差”,就是指差役在官府规定的期限内,把相关的人证、物证调齐,把这个差事注销掉。
“发差”和“销差”这两个程序,是差役们上下其手,吃完被告吃原告的“大好时机”,也是他们的主要灰色收入来源,为了多捞些银子,他们自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就把这个差事搞定,而是故意拖延下去,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第五道程序,才是过堂,也就是把案件的相关人等叫到大堂上审讯,由官员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