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可以呢!
冥王怎么可以是个抠脚大汉呢!
冥王可是神啊,掌管整个冥界的神!
伏锦有点不能接受。
不过,很快,伏锦又说服了自己。
神有点不为人知的小癖好也没啥关系。
毕竟不是所有的神都能像她一样漂亮聪明,乖巧可爱,善解人意,温柔大方,善良体贴,端庄典雅。
这里又没有其他人能进来,冥王自个儿躲在这儿抠抠脚也没什么。
挠完了脚,冥王穿上鞋子,还特别爱干净的在水里洗了洗手。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经意间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站着个人。
冥王没当回事,只是在心里寻思着现在这年头竟然还有来墟无之地送死的。
冥王正准备离开时,伏锦挥了挥手,让死气散开。
下一秒,冥王瞪大了眼睛。
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美女?
不,那不是美女,是美丽的神女!
不不不,那不是神女,是他未来的老婆啊!
身为神的冥王能看得出伏锦是神,但他看不出伏锦是大神。
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冥王想了很多。
眼前这个美女是神,他也是神。美女这么美,他这么帅,他们就是天生一对啊!
冥王平复了下心情,抬手一挥,身上穿的黑袍不见了,变成了白色的袍子。
空荡荡的手里还凭空出现了一把折扇。
冥王帅气的甩了下扇子,迈着风流才子的般的步伐朝伏锦走过去。
“姑娘是从神界来的仙子吗?”冥王笑的一脸骚气,还真有点儿风流才子那味了。
伏锦木然的点了一下头。
“姑娘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冥王自以为很有才的来了一句:“此女只应天上有。”
吟了诗,冥王又问:“敢问仙子芳名?”
伏锦表情淡淡:“你叫我爸爸就好。”
现在人间还是古代,冥王并不知道爸爸这个词的含义。
听到伏锦这话,冥王激动了。
只有关系很好,很亲密的人之间才会用叠字称呼对方。
神女直接让他称呼她为爸爸,莫不是对他有意思?
人类诚不欺他啊,现在的女人果然喜欢风流才子。
冥王直觉自己的爱情要来了。
冥王激动的不要不要的,他恨不得跳到河里去扑腾两下,把被他臭脚丫子熏晕的那两条鱼捞上来,让他们瞧瞧自己的老婆多漂亮!
不过现在还不可以。
他是个风流才子。
很有才,有那么一点点高冷,一点点风流的才子。
冥王端着风流才子的范儿,手一挥,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凭空出现。
桌上有一壶酒,还有一碟散发着桂花香气的糕点。
“在下不才,平日里唯爱品酒与吟诗作对,爸爸可有兴趣与在下共饮一杯!”冥王笑的又骚又欠。
伏锦:"”
她真想把冥王的天灵盖掀开瞧瞧里面装了什么。
在这里品酒吟诗作对?
在埋满了人的尸骨,一脚一个头盖骨的地方吟诗作对?
伏锦瞧了瞧自己旁边那椅子。
嗯,很好。
她坐下去的时候两脚刚好能踩到人的头盖骨上。
伏锦觉得这位冥王应该洗个脑袋。
伏锦朝冥王露出一个温柔大方得体的笑:“公子,那边荷花开的正好,不如我们去河边吧。”
伏锦这一笑让冥王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