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焯!”
一觉醒来,陈凯发现自己踏马躺在了个陌生的房子里,狭窄的一批不说,房间里还有打雷一般的鼾声。
“这世上还踏马有安奶吗?”
他昨晚就喝了一口奶,然后就穿了。
刚才一股记忆从脑海中涌了出来,陈凯大致摸清楚了状况。
“79年?香江?还踏马是在社团当卧底?平时还踏马谨小慎微跟做贼一样,这踏马什么叼日子哦!”
“这扑该也还行啊,都从被流放到清水湾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折腾到土瓜湾了,走两步过条海就是铜锣湾……这边起码方便没事下楼泡个脚试个钟。”
陈凯吐槽着前身这扑该。
什么几把不会做,偏去当尼玛卧底,这年头的卧底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吗?
这遍地黄金的年代,捞钱跟捡钱一样简单。
做什么叼东西都比动不动在街上怕被砍,还得操心平时别被矮骡子发现卧底身份给砍了强。
这种身份看起来能拿双份工资,其实最苦逼,叼钱没有,风险与收益根本不成正比,也不知道前身这沙雕是怎么被忽悠瘸了的。
好在现在换成了自己,这就不一样了。
去踏马的卧底,去踏马的社团,老子要在时代浪到飞起。
而且……躺在木板床上陈凯忍不住乐滋滋嘿嘿一笑。
“身强体壮,热血沸腾啊!”
听到又一声打雷般的呼噜声,才美了一会的陈凯随手抓起个东西丢了过去,哐当声响中伴随着他的谩骂:“扑该,赶紧滚起来,这踏马都什么叼时候了!”
另一张木板床上的青年火烧火燎的爬了起来:“怎么了怎么了,凯哥。”
这鸡窝头青年是跟着陈凯的小弟,叫皮口八。
鬼知道真名叫什么。
都是扑该。
“鼾声那么大,吵到老子了。”陈凯没好气的说,“赶紧收拾一下,下楼泡脚顺便试个钟了。”
皮口八总算回过神来:“好。”
接着别在皮口八腰间的BP机响了两声,皮口八赶紧取下来看了两眼:“凯哥,大哥让我们赶紧去湾仔。”
陈凯现在满门心思浪,想都没想:“急什么,先泡了脚再说。”
皮口八咽了下口水,结结巴巴的说:“凯哥……你平时都提前去的,而且大哥说有急事!”
陈凯老大不乐意了,大手一挥:“能踏马有什么急事?!我又不踏马去街上砍人!大哥搞不定的事情我就能搞定了吗?!”
皮口八还委婉上了:“呃……大概……是又要你给收拾烂摊子吧……”
这话说得陈凯心中一动,随后找到了一段记忆。
前身能从清水湾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混回土瓜湾,是因为……他帮某个老大养了一房小的。
简单的说,就是当了回大哥的接盘侠。
这也是前身昨晚喝得烂醉如泥没回家,还跟皮口八这扑该挤在一个房间里睡的原因之一。
那个家毕竟有一房大嫂。
前身又是那种小心翼翼的扑该卧底,鬼知道被上司灌了什么迷魂汤,这种盘都敢接下来,然后又左右为难,动都不敢动。
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现在皮口八这么委婉扭捏的说辞,意思也很明白,正经的大哥想让陈凯再接盘了。
对此,陈凯二话没说,直接夺门而出:“走!”
这踏马这么好的事情,必须得去啊。
以前只能想想曹贼,现在……哈哈哈哈哈。
趁着去湾仔的功夫,陈凯整理了一遍记忆,发现这个香江有点大杂烩。
前身在的社团是天门,号称最大的社团。
又有洪兴、东英、和盛联、十三帮等一堆乱七八糟的社团,其中洪兴有个叫靓坤的挺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