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东直门附近的“丁府”,最近热闹非凡,每天宾客如云。
来人有商界名流,当朝官员。
因为这位丁老爷是都察院御史丁此吕,更因为他在朝堂上一口气弹劾了内阁首辅申时行,内阁副首辅赵志皋,以及吏部尚书杨成。弹劾他们结党营私,排除异己,祸乱朝纲。
丁大人的勇气使其一夜之间名声大振,朝野上下都得瞧着丁大人的脸色行事,就连社会上的商贾名流也争着巴结他。
送走最后一波来客,已经华灯初上,更鼓响起。
丁御史揉了揉僵硬的脖子,心中苦恼不已。
前几天教主传来一道命令,命其在朝中弹劾那三人,并且要不计代价,只论成效。
而那三人偏偏是位高权重,党羽极多。以他一个小小的左副都御史,想去撼动朝中这三位大佬,真比登天还难!
可是,教主的命令比皇上的谕旨还要管用,皇上的谕旨可以讨价还价或者消极执行,最多落个懒政之名。
而教主的命令如果不去认真执行,他。会有一百个办法让自己生不如死。
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当初若不是听信小人谗言而误服“朔望红丸”,凭己堂堂朝廷御史,何至于听任一个江湖人摆布。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
为今之计,只有走到哪儿算哪儿了。天可怜见,最终别让自己身败名裂足矣。
一脚官府,一脚江湖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都让自己身心疲惫,如履薄冰。
赢家三兄弟的叛逃,让他如同失去了左右臂一般痛疼。他们虽然不能在阳光下行动,但是,夜晚却是属于他们的。
他们就是寒夜里奔走在荒原上的野狼,再凶猛的野兽在他们面前也得瑟瑟发抖。
可惜,野狼永远也不能当做家狗喂,他们不但残忍,而且不忠。
可恨的是金昌顺老匹夫不但挖其墙角,而且于神不知、鬼不觉间,把自己派去常州的“太行三鬼”给灭了。
那三鬼本来就是去送死的炮灰,把他们当作诱饵,等把厂卫们的注意力吸引到金昌顺身上时,再使用暗伏的奇兵杀他们灭口。
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又能借刀杀人。
这是一个完美的计划,完美得连自己都感觉天衣无缝。
但是他们三还没有开始行动就遭对方毁去,不但让自己的计划落空,而且令自己颜面无存。
同时,也让他第一次体会到金昌顺的敏感与狡诈,不是想象中那般容易对付。
金昌顺与自己虽然同属“红封教”,但是这年头谁还能顾得上谁,明面上大家都恭敬着教主,背地里谁不是在培养着自己的势力?
若不是被这可恶的“朔望红丸”所控,大家就怕早就开始另立山头。
传言这种药物的配方是来自北方“沙漠虫族”,由朝堂御医高手调制而成。可是自己暗查了这么久也没查到究竟是哪个御医所制。
不过,只要是出自朝廷御医之手,自己早晚会找到他的。
眼下,只有先把朝堂上的烂事应付完了,再腾出手来,对付金昌顺这只老狐狸。
否则,这口恶气会让自己一直寝食难安。
此时,东厂的值班房内灯火通明,王安王公公,杨成杨尚书,赵锦赵御史,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等几人还在锁着眉头讨论着案情。
“今天江南那边的暗线传来消息,孟刚战死。官方快报估计最快也得明天下午才能送到。”王公公说道。
东厂在全国各地皆有自己的暗线,这点大家都知道,所以并不奇怪。
“从去年胡金胜被杀,到今天为止,大家只顾着朝堂上的纷争,少有人关心厅堂外风起云涌。其实,早就已经危机四伏,众人处于火灼而不觉热罢了。”杨尚书愤愤道。
“胡金胜去年死于‘沙漠虫族’,而今孟刚又是丧于他们之手,骆指挥使,你们锦衣卫对这个民族或者说是杀手组织了解多少?”赵御史询问道。
骆指挥使手摸着下巴不多的胡须,沉吟半晌
“这个民族一直居于北方苦寒之地,因为要躲避风沙与寒冷的侵袭,而习惯于住在地下洞穴之中。久而久之,他们练就了一种能钻地而行的本领,同时他们专练土中袭击之术。据说人手一柄锋利的匕首,能以极快的速度从土中跃出以造成袭击之突然性,被袭击者极少有人能逃脱。”
“根据收集的情报来看,‘沙漠虫族’与‘红封教’有着莫大的关系。也许是他们羡慕中原的花花世界而被此教用利益所诱,于是南下潜至中原。”王公公道。
杨尚书插言
“关键是我们对其知之甚少,而被其屡屡得手。”
“有矛则有盾,只要是人,难免会有其缺点。他们虽然杀人的手段异常,武功高强,可是前几天还不是照样被我们干掉了六个。”王公公说到这儿,脸上露出些许的自豪。
“哦,谁有这样的能力?”赵御史问道。
“据说在无锡一个地下洞穴中,他们本来准备伏击我们,结果被反杀,全军覆没。几乎都是毁在杜文林杜大人的手中。”
听到杜文林有如此能力,杨尚书、赵御史二人脸上不由露出笑容,看来他们没有看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