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里传来浓郁的血腥味,我顺着味道走了过去,赫然发现有个人躺在楼梯下面,浑身是血,从头到脚没有一件衣服是完好无损的。
我急忙冲了过去,发现这人正是失踪一个半小时的杨志平,手上血肉模糊,还有零碎的肉块掉在旁边,让人心里发颤。
杨志平的腹部微微起伏,看来断指的疼痛并没有让他命悬一线,我想尝试着叫醒他,却无能为力,只好将他扶了起来,背在背上往地下室上方走去。
可我刚一走进客厅里,就看见前面的大门被人用力一脚踹开,紧接着四五个穿着警察服的男人举着枪走了进来。
一见到我,他们立刻大喊道:“别动!屿北区警察分队,双手抱头上,快点!”
我木讷的看着他们,还没等我解释,其中两个警察员就将我按在了地上,给我带上了冰凉的手铐,一路押着我往外头走。
“喂,我是警察分队组长侯安明,新南路6号发生血案,立马派医护人员过来。”
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打电话的人,却被旁边的两个警察员狠狠一按,“老实点,走!”
就这样,我被莫名其妙的押送到了警察队,屁股还没坐热,就看见两个人拿着一堆报告坐在我的面前。
“李长安是吗?”
对面的警察员淡定的问道。
我点点头,立马解释起来,“同志,你们抓我过来干什么?我又没犯法。”
“犯没犯法不是你说了算,你只需要保持沉默,这是你的犯法记录,两个小时前,你涉嫌超速行驶,半个小时前,你私闯民宅,因私寻仇,导致血案发生,如果不是我们及时赶到,恐怕杨姓一家都有生命危险。”
此话一出,我顿时人傻了,这怎么听都像是,自己给自己戴高帽,显得自己办事能力多强,而我这个傻小子就被莫名其妙扣了一个屎盆子?有种替人顶罪的感觉。
被误会的感觉真让人不爽,尽管面对厉鬼的时候,我镇定自若,可这种时候,想镇定都难。
我一气之下,想站起来解释这件事,可是手脚上冰凉的触感却告诉我,自己的确被诬陷了,这一切都是真的,并不是幻觉。
两个审问我的警察员仅仅只是说了我的不法行为,并没有问过多的问题。
我也不傻,这不摆明了这些人知道不是我做的,却非得指着我的鼻子说是我吗。
如果他们不知情,肯定会问我为什么出现在杨家的宅子里,杨志平为何而受伤,我的动机又在哪儿?
可从头到尾,我都没听到他们问过我一句关于此内的话,想到这,我赶紧趁着两个人还没走出去,开口大喊道:“我要打电话,我是被诬陷的,我没有伤人,我是在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