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
绝城。
位于帝都之侧,是拱卫帝都的四大卫城之一,统御望月川,兵甲钱粮无数,无论在朝在野,绝城都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要说绝城最庞大的家族,那便是魏卿所在的魏家,曾蒙圣上降恩,准许他们世居绝城,并提领绝城内一切军政要务,所奏之事不必经过三司六部,可直达天听。
绝城的城主,也就是魏卿的老爹魏珏,他上任后整顿吏治,劝课农桑,轻徭薄赋,逢战事必身先士卒,因此魏珏在绝城颇有威望,百姓官兵无不爱戴。
至于魏卿,非但没有继承他老爹的半分优点,反而顶着绝城少主的名头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这次要不是魏珏苦口婆心的劝说,他才不会来天水川这等穷荒绝徼之地。
昔日高祖登基时,曾将帝国疆土一分为十三,称大易十三川,其中天水川坐落在帝国的西北部,因与强国楚国接壤,所以近年来天水川战事相当频繁,魏珏之所以让魏卿来此地,就是为了将来在自己百年之后,魏卿有足够的资历继承自己的衣钵,不过这一点,魏卿就算想破了头也想不到。
按他的理解,是老爹嫌在他在绝城无所事事,便把他派去天水川吃些辛苦,不过天水川的驻兵将领连同十万精兵都是绝城的甲士,因此就算到了边塞,魏卿也依旧同在绝城时一样,到处灯红酒绿,沾花惹草。
那将领也明白魏珏的用意,从不对魏卿有何约束,甚至还派了一队精兵保护魏卿的安全,没有老爹在,魏卿在天水川便更加的肆无忌惮,如若不是这次老爹一连发了十道召令,他才懒得回去呢。
“少爷,咱们得快点走了,天黑之前翻过前面的山头,或许能找个人家宿下,要不然咱们恐怕就要在这里原地过夜了。”魏安走在前面催促道。
魏卿无奈的应了一声,拖着如行尸走肉一般的身体跟在后面。
一眼望去,山路蜿蜒,无穷无尽。
这里便是帝国最著名的岑荒山脉,绵延近三千里,有嶙峋怪石,有兀立危峰,上是岭树能遮千里目,下是江流好似九回肠,远处是花开百尺,脚下是石出万丈,朝有猛虎,昂首挺胸逞牙爪,山中麋鹿皆奔忙。夕有长蛇,吮血匿行吐红信,飞禽走兽无处藏。
山中有一峰,隐于云雾,高祖封坛赐名曰万寿,称万寿峰。史料记载,万寿峰高约一万三千丈,直冲天际,封顶有千秋雪,烹之入茶,益寿延年。
然百年来无数能人异士欲登高而穷其目,皆化作峰下枯骨,所以坊间有言,万寿穷生计,视若洞天壶,峰顶千秋雪,峰下百年枯。
“不行了,我实在是走不动了。”魏卿一屁股坐在了阴影处,周围遍地黄沙怪石,唯一支撑着他往前走的就是不远处那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可是已经走了近一个时辰,那片树林竟然还在那里,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
“哎呀,少爷,您再坚持坚持,趁现在天还没黑,咱们得赶紧找个人家。”魏安说罢便要过去扶魏卿,但此时的魏卿就像是一摊烂泥,浑身的筋骨关节都如同散架了一般,饶是魏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把他抬起来。
其实这也不能怪魏卿,这二十年来他从未走过这么远的路,因母亲去世的早,魏珏心里有愧,便对他宠爱有加,家族内大小事宜都不用他操劳,甚至还给他专门配了一个车夫,几匹骏马,以代脚力。
就算是从绝城去天水川时,也是魏珏早就安排好了车马,虽然一路颠簸,但从未让魏卿走过许多路,若不是这次刚出天水川时,二人的马被一个江湖骗子给骗走了,也不至于弃了官道,来走这样的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