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生了,她们也是第一百四十六章前世追忆·秦可卿·15000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要痴缠着苏起吗?】‘秦可卿’的眼神柔和,静静看着眼前十七岁的自己,看着她精致的鬓角,看着她那一双上挑的狐媚眼,眼前的自己如此年轻,还尚未弄明白爱恨。
不着急,不着急,他已经认出了自己,‘秦可卿’还有很多时间教会自己怎么去爱一个人。
‘秦可卿’眉头舒展,语气软和下来,轻轻坐在自己的床边,外人看不到她这个精神体的存在,但在十七岁的秦可卿眼里,‘秦可卿’那张柔媚的脸一点点变得平静安和下来。
我爱上他是一个缓慢的故事,故事的开头发生在2019年的春天,他作为优秀毕业生回高中给我们这帮高三生做演讲,而故事的却在七年之后,他刚刚和陆纤离婚,人们总说夫妻之间有七年之痒,说超过七年的友情就是一辈子,那我和他呢,他能听到我那七年的窃窃私语,能听到我那七年里的怦怦心跳吗?】
秦可卿内心的躁动与忧愁在‘秦可卿’的话语里一点点平静下来,安静的听未来的自己讲过去的故事。
那七年的暗恋太过漫长,讲起来要花费太多时光,那就先讲故事的吧,那是一段在阴沟里没有太阳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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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会像拍电影一般,不会说非要等谁好几年,我从小便是极现实的人,不会在得不到的虚妄事物上花费太多时间。
大学暗恋苏起的那四年其实并没有耗去我太多的心血,我热衷于社团活动和各种竞赛演讲,各科学习成绩也从来名列前茅,积极运营个人自媒体,在网上也有了不少的粉丝,青春丰富多彩,我绝对算得上万千颜色中最显眼的一抹,以至于很多老师知道秦暮之是我姐姐后,都会被吓一跳。
“可卿竟然是那个秦暮之的妹妹吗,一点也不像呀!”
秦暮之清冷自持,性子寡澹,和我确实是两个极端,但是我们两姐妹有一点却格外相似——母须刻意维持和他人的关系。
从小到大,想要和我们两姐妹产生关系的人太多了,秦暮之性子冷,拒绝和他人往来,凡事亲力亲为,不多求于外界,这是种高效的人际处理方法,能拒绝周围所有想围上来的莺莺燕燕,即使身边空无一人,秦暮之也乐得一个人自在。
我性子灵活些,并不排斥用温和的态度待人,但把握着绝对的尺度,与许多人都能说得上一声熟人,但绝对不能说得上朋友,这对于我而言同样是种高效的人际关系,很多时候只要我一开口,便有很多熟人乐于帮忙。
我清楚那些人背后的心思,也知道有得到就有付出的道理,所以我极少开口,即使有,也是正常的各取所需,久而久之,大多数人也便消了心思,能和我平和相待了。
大学四年我交了不少朋友,认识了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想清楚了很多人生道理,我自认拥有一段完整的青春,除了在有关苏起这件事上。
苏起是个很传奇的人,很难叫人忘记,非常叫人惦记,但他身边有个姜初尧。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我并没有多喜欢苏起,因为是同一所高中出来的学生,我算得上他的小学妹,跟他的交流也不算少,但那些相处都太过寻常,放在彼此四年时光里并不值得特意一提。
他先我一年大学毕业,毕业前夕和相恋四年的女友分了手,后来和学校一位年轻的校董秘密结婚。
结婚不过两年,他便和那位女校董离了婚,然后便没了消息。
我得知这些消息还要多亏了那半生不熟的朋友圈,他离婚的消息在我们这帮大学毕业生的圈子里闹得沸沸扬扬,男女老少一个个摩拳擦掌,说终于轮到他们出场的机会。
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正出手,那时候大家刚刚毕业,都开始明白生活不会只有雪月风花,而且实在找不到他的去向,都说青春的遗憾就放着在那遗憾吧。
我也是这么说笑的,但到底自己的人生太多顺风顺水,他算是独一份的可惜,所以心底还是挂记,时常不经意打探他的消息,没消息也不着急,毕竟高中一年大学四年毕业一年,我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我和他真正开始有感情的时候,是在我们认识的第7年,2025年的春天。
我是在郡沙找到他的,通知我这则消息的人是我们大学舞蹈团的团长,兴许是他这人太难让人忘记,团长告诉我这条消息时,语气言之凿凿得似乎拿了他户口本亲自对过,说如果认错了她就提头来见。
“绝对不可能认错,印象太深刻啦!老娘当年跟风去挖姜公主墙角,好悬没把自己真给陷进去,苏男神,大伙的白月光!”
我真是极讨厌姜公主这称呼,那哪是什么公主,分明就是一个没了苏起就哭鼻子的巨婴,硬生生拖了我和他的四年时光。
正好那时候我经济低迷,因为拒绝了个人自媒体转型的机会,受到了排挤和打压,就索性收拾行李不远千里去会会他,那时候他住在郡沙一个中低档的公寓里,我便同样在附近租了房子,好方便观察他。
他和两年前在大学里相比变了好多,他学会了抽烟喝酒,整天无所事事,除了每天凌晨下楼去便利店购物,几乎足不出户。
似乎有什么东西重重的伤了他,这个男人总是勾着腰,肩上像是被什么重物压着。
他喜欢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发呆,那双黑色的眼睛像是倒映人间的海,我隔着几间楼房偷偷看他,就好像大学里一样。
那是流行疾病后的几年,经济缓慢的复苏,天空的气压总是很低,郡沙人性子火辣,时常能听到隔壁几栋楼的打牌吵架声。
我是主动出击的性格,他现在身边空无一人,这是最好的机会了,便在他常去的便利店里找了工作。
第一次见他是在凌晨,我特意留在便利店打工到深夜,便看见他耷拉着拖鞋从小巷子里走出来。
和那些深夜里总是正装或者大t恤的人不同,他的穿衣风格很随性,说不上正式,但也绝不简陋。
应该是过去某些习惯深深刻入了他的骨髓,让他在衣着上并不会失态。
“那个男的啊,我们这带的人都注意到他了!好像搬过来住了几个月了,他太难忘记啦,别对他有想法哦,小秦一定会失败的。”
和我交接班次的是一个三十岁的郡沙当地少妇,提起他时也会兴奋起来,眼里发出二十岁少女才有的暗恋的光。
他当然叫人难忘,比如我,已经惦记了七年,现在都追到了这来。
“他应该是个怪人吧,气场超低,如果跟他呆在一起,估计不用半分钟就会流眼泪吧?”
三十岁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女售卖店员絮絮叨叨的,去忙工作了。
他这样的人能活多久呢?像是那种会在春天去天湖自杀的人。
我和他在便利店的夜晚打过了几次照面,我终于是忍不住,又是一个凌晨,我叫住了他。
“苏起?是你吗?”
头顶的灯太亮了,他的皮肤又白,很晃眼。
关东煮还在翻腾,稍微有点雾气弥漫,他错愕的抬起头,看向我,仔细辨认了一会,我连忙脱下口罩,他便想起来了。
“秦可卿?”他抬起头笑笑,留下一块绿箭口香糖。“小学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说我失业了,跟朋友过来这边闯闯。
于是和很多二十多岁的文艺片开头一般,我们开始聊天了。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很随和,只要我愿意,他都能陪我聊很久,或许是他也需要找人聊聊天,总之,我们两‘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竟然曾相识’。
苏起,年龄不小也不大,独居,单身,自由职业,不缺钱,因为一些事情来到郡沙散心,很少白天出来。
喜欢吃关东煮里的豆腐,因为是豆腐能吸汤水。
最近几天迷上了萝卜。
“我也喜欢安静的地方。”我对他说。“能去你家参观一下吗?”
我刚说完话就觉得不太妙,自己的狼子野心有点暴露无遗了。
他只是笑笑,寻了个我的休息日,领我去了他家。
和在望远镜里看的一样,他家很安静很干净,平日里有经常扫地拖地保持干净。
但还是很乱,而且很暗。
“我不喜欢太亮的地方,为什么?医院啊,学校啊,办公室啊,那些地方都太亮了,我对这些地方有心理阴影来着。“
他说起这些地方时一直皱着眉,看来没有骗人。
我帮他安了小台灯。
樱花灯罩的小台灯,有点粉色,他似乎对这种颜色的灯很苦恼,看着开了灯后变成粉色的房间,眯着眼睛。
“感觉不是正经的灯光。”
莫名其妙。
我经常去他家里帮他收拾起居,和他干活时,他偶尔在一旁看着我,不解的问。
“小学妹这样温柔的人,为什么大学没见你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