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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成了汉献帝的舅舅(02)(1 / 2)

陆繁星:“”

——怎么感觉遭遇了某点xx流的剧情

——开局落难,‘贵人’看着他的潜力,送钱送粮送装备,还送女人成家好立业

他是该高兴呢,还是该高兴

或许该无语的,陆繁星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点家龙傲天的剧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人干事呢,弄得陆繁星都不好拒绝了。

陆繁星叹息一声:“老人家,你这是为难我啊。我居无定所,哪是良人”

老者言辞恳切的说:“非是我这把老骨头为难先生,只是我活不了多久了,最担心的便是我这孙女的归宿,我观先生才学非凡,定是良人。这才厚着脸皮赖上先生。如若先生嫌弃,就让孙女当个暖床的丫鬟吧。”

陆繁星:“”

这时候,好像已经不是陆繁星拒不拒绝的问题,而是该不该接受。

陆繁星此行去洛阳,肯定是要‘认亲’的。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汉灵帝真爱妃子王美人的‘胞弟’,陆繁星肯定会受到多方拉拢。首先联姻,是世家大阀惯爱做的。与其和历史上有记载的名女子成婚,还不如选择出生卑微,却聪慧的刁秀秀。

转念一想,陆繁星也就不怎么抗拒了。只询问一句老者,要不要跟他一起去洛阳。

老者拒绝,他只一个心愿,就是希望能够在这小村落里安静的度过最后的一段光阴。

“秀秀不要难过,祖父这是去找你祖母去了。”老者和蔼万分,甚至很慈祥的说:“跟着先生,要恪守本分,不要给先生添麻烦。”

陆繁星摆摆手,表示自己其实才是个麻烦,应该说他该注意点,不要给刁秀秀添麻烦。

就这样,陆繁星带着刁秀秀,离开这个并不存在于地图上的小村落,抵达并州的河内郡。并州刺史丁原便屯兵于此,他的义子吕布,已经闯出了‘飞将’的名声,在河内郡一带,相当有名气。

陆繁星与刁秀秀二人在河内郡修整了几天,买足干粮又买了一辆马车,这才整装准备出河内郡,继续往洛阳的方向走。

“司南能指明方向。”陆繁星驾着马车,一心两用的对刁秀秀说话。“我对能顺利抵达洛阳有信心。”

“公子有信心是好的。”刁秀秀柔柔一笑,莺歌嫚语的说:“只是奴家想知道,公子往洛阳赶,是有要事儿吗”

“赶去阻止某人作死算吗”陆繁星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说:“我有一胞姐,嫁给了某个达官贵人,可惜贵人已有正室,且对贵人独宠家姐憎恨不已。特别是家姐生下一子,随着侄儿年岁见涨,贵人流露出想要改立继承人的想法时,正室对家姐的恨意达到了巅峰。说不得等恨意再也憋不住的时候,正室会下手毒害家姐。”

“其实非是家姐自愿为妾,而是家姐失忆忘记前程,所以才会”

只是颜盈的一魂而已,没有本体的记忆,就是个空有盛世美颜的土著女。而女子,在古代地位本来就低,从小到大被教养的内容,都和三从四德有关。

能指望王美人,能抗拒汉灵帝的‘一见钟情’可以说拥有盛世美颜,却没有颜盈本体记忆的王美人,从遇到汉灵帝的那一刻开始,命运已经注定。

相信颜盈也是知晓这一点的,所以她只要求了让刘协好好的。

可什么是‘好好的’,对于王孙贵胄来说,这个‘好好的’太泛指了。谁知道刘协的想法是什么,说不得是成为一国之君,中兴大汉呢。

所以陆繁星得赶去洛阳,要是能阻止何皇后毒杀王美人,自然是好的。如何不能,倒要好好想想,怎么将刘协偷渡,啊,不是,是怎么将自己偷渡到刘协的身边。

毕竟

吧,侄儿还小呢,得好生教养,未来才可期。

陆繁星深沉的说道:“甭管怎么说,家姐始终是我的血脉亲人,我得帮亲不帮理。”

刁秀秀点头:“奴家了解了,那公子,有什么是需要奴家做的吗”

“那个我提一下意见啊,秀秀你别‘奴家奴家’自称个不停,我挺不习惯的。要不秀秀你,跟着我一样,自称‘我’!”

这话一出,刁秀秀直接愣了。

“公子这要求,好出乎我的意外。”刁秀秀垂目,语气婉转的说:“从我记事以来,遇到的形形色色的男人,都挺瞧不起女子的。很少有男子,会因为一句‘奴家’的自称,而感觉别扭。”

“你和我同等,为何要自称‘奴家’‘奴家’难道还是好词儿不成”

自然不是好词儿。

奴家的奴字,就是奴婢,奴才的意思。

这样的自称,本来就带着贬低性。陆繁星不喜欢,所以直言不讳的指出。没曾想,倒让刁秀秀感官复杂。

怎么说呢,反正刁秀秀对于陆繁星的印象越发的好。

其实陆繁星同样也是。

陆繁星不是单身主义者,很多时候在不同的世界,选择单身一辈子,不是不想找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

要是遇到合适的,陆繁星肯定选择结婚。

而在东汉末年,老实讲,陆繁星给自己的定位是谋士,而不是武将。所以妻子是会娶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不要拖后腿的。

陆繁星不希望自己‘出卖’智商帮助侄儿的时候,还有妻子跑来拖后腿。

所以真心的,陆繁星是真心觉得刁秀秀不错。

就是吧,不知道陆繁星知晓刁秀秀其实就是那个玩转了美人计,将董卓和吕布当成二狗子一样糊弄的貂蝉,会有什么反应了。

估计会高兴吧,毕竟这个世界上的男人,真的很少有不喜好颜色的。

一见钟情始于见色起意,饮食男女,对一个人的好感始于颜色,十分的正常。真的,超级正常的那种正常。

很快,马车行驶离开了河内郡。也不知幸运还是不幸运,路上的时候,马车与骑着高头骏马的吕布擦身而过。

吕布有些疑惑的回望马车,等马车彻底消失在视野之中时,才开口说:“奇怪,某怎么觉得车上那小娘子很熟悉。”

吕布其实是刁秀秀的邻居。也不是。这么说吧,吕布小时候曾和刁秀秀做过邻居。那是刁秀秀他们一家子刚逃难来并州的时候。

那时候吕布还没有随母亲离开小村落,对小年龄就长得玉雪可爱的刁秀秀十分的亲近,超级有大哥哥的做派。

只不过后来,吕布随母亲搬走了,自然本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猛地切断。哪怕再次正儿八经的相遇,估计刁秀秀都不太想得起吕布是谁。

哦,不,或许刁秀秀是知晓的。

这不,等看不到那骑着高头骏马的伟岸身影后,刁秀秀才转而开口对陆繁星道:“刚才那人是飞将。”

“飞将什么飞将”陆繁星有些疑惑的问。

刁秀秀:“飞将吕恩侯,并州刺史丁大人收的义子。”

“哦。”陆繁星不怎么在意的说:“他很厉害吗”

刁秀秀:“自然是厉害的。”

陆繁星:“看来以后我得勤加练习武艺了。”

刁秀秀:“”

“是不是很疑惑”陆繁星笑眯眯的问:“为什么我要说,我需要勤加练习武艺了。”

“公子会武”刁秀秀诧异满满。

陆繁星:“现在各地依然有黄巾余孽,我敢独自游历,自然得懂得武艺。”

开什么玩笑呢,对于古代的读

书人来说,特别是宋之前的朝代,读书人都是文武双全的。比如说李白大大,就会一手好剑术。

陆繁星想了想,又道:“放心,起码保护秀秀没什么问题。”

刁秀秀噗呲一笑,却说:“该让公子放心的,我其实也会点剑术。”

古代特别是唐之前的朝代,舞姬基本上都是跳的剑舞。要知道剑舞可不是一般人能跳的,最起码得会点武艺。所以吧,刁秀秀真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弱女子。

“玉女心经,越女剑法”

陆繁星嘴巴里飙出了一套很适合女子练的武功秘籍,顿时让刁秀秀连眼睛都忘了眨。

“公子在说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说点适合你学习的东西。”陆繁星笑得很阳光,很开朗的说:“如何,秀秀想不想学,想学的话,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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