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秋看了眼骨科主任。
后者立刻解释道:“你说的这是理想情况,实际下来,根本行不通!
“庞红姑的情况你就算不了解,但看到病历上这么多页的治疗过程,也应该明白她的病情不简单。
“骶尾部溃疡、股骨头下型骨折,还有腹部的倒y型感染、畸胎瘤等等……ωω
“病人本身则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的基础病,还做过阑尾炎切除术……
“这种病人,如果坚持按照临床指南走,不顾临床做内固定复位术,她一定会发生坏死。
“到时候,卧床导致骶尾部的压疮复发,再加上股骨头坏死,各种并发症结合在一块,你觉得她还有第二条命去做股骨头置换术?
“许医生之前说过,对于这个病人来说,只有做股骨头坏死这一个选项。除非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直接做截肢术,否则其他处理方式都是等死!
“你们的条例,能面无表情地写一句‘内固定无效、股骨头继发坏死后再行股骨头置换术’,但临床上的病人,真的能在病情恶化后,拥有第二次手术的机会吗?”
一番话下来,振聋发聩。
众人都连连点头,很认可骨科主任的话语。
赵主任一脸正气地摇摇头:“强调一下,不是我们的条例,而是他们医保局的条例!”
嘛麦皮,得跟临医站在同一阵线啊!
不然自己得成发泄口。
许秋点了点头。
骨科主任的话确实就是临床实际。
死和股骨头置换,庞红姑只能选一个。
其实,还有一个完美避免争端的办法,即病人放弃医保,自费做股骨头坏死手术。
不用医保报销,医保自然就管不到“过度医疗”这一块来,别说做个股骨头置换了,不考虑合理性的话,换成奥特曼的腿都没啥问题。
不过……患者交了医保钱让别人自愿放弃医保?
像话吗?
因此,哪怕是陷入两难的局面,也没一个医生敢直接和病人说。
不然就是投诉+举报+通报批评三连,躲都躲不掉。
但这事儿能怨医保吗?
同样不行。
临床医生面对的是一个个微小的个体,是具体到人的病人。
但医保,是对全体病人负责,是对整个体系的宏观调控。
而法律条文等等,最忌讳的就是模棱两可。
对于医保报销条例来说,只要存在左右摇摆的空间,就有钻空子的漏洞。
因此,医保也没办法,只能做出一部分的牺牲。
从大局观来看,是找不出任何毛病的。
但成为牺牲品的病人或者是医生,却会为此承受代价。
对于某个病人来说,可能只是没有得到最佳的治疗。
但对整个医生群体而言,却是埋下了一颗大雷。
当带着纯粹的目的治疗病人反而会扣钱,医生真的还能保持初心吗?
毕竟这只是一份职业而言。
几千块钱的工资,才是占据绝大多数比例的基层医生的现状。
但,许秋至少希望,在自己能做主的地方,在临医,所有的医生都是纯粹的。
让医生当纯粹的医生,只需要为病人、为疾病考虑。
这事儿不处理好,恐怕很多人都会有所顾忌,不敢再根据临床实际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