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殿下。”
第二天中午,约翰才在仆人的敲门声中醒来。
迷迷糊糊的约翰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从身边拿起水杯抿了一口,然后随意地漱完口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什么情况啊。”
约翰稍微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就打开了房门。
门外,是约翰带来的老骑士,他的脸上明显写着慌张。
“殿下,我们被匪徒包围了!”
约翰瞬间来了精神,带着老骑士冲向城墙:“见鬼了,我们还能被一群匪徒给包围了,这么大一个城啊!”
“我知道,殿下。”老骑士仿佛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事,“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
格洛切斯特城墙下,一大群乌合之众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也没有一面统一的旗帜,就这样乱糟糟的聚在一起。
“埃德蒙,格洛切斯特这座城这么大,我们能打的下来吗”一个强盗骑士对着他身边的男子问道。
名为埃德蒙的男人留着一头棕色长发,高挺的鼻梁和尖尖的下巴证明了他来自北欧的血统。实际上,他就是一位来自诺曼底地区的骑士后裔。
他没有回应身边强盗骑士的疑问。事实上,他心里一样没底。
但是,自己的雇主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假如能把这件事情给办成,那自己将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围绕在埃德蒙身边的强盗骑士们见自己的主子没有回答,就只能沉默着了。
他们基本上都是一群失去了土地的小骑士,再加上许多招募来的流匪,围绕在埃德蒙的身边。虽然大部分人战斗力不高,但胜在人多。
站在城墙上的约翰也傻了眼。
城墙下的人群乌泱泱的一大片,威尔士人、盎格鲁人、诺曼人都有,混搭程度超越约翰的想象。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规模实在是太大了。
这一幕,让约翰想到前世的那种高中生誓师大会。目测下来,这些匪徒能有近千人。
“太他妈扯蛋了,这么多人是怎么悄无声息地聚集起来的”
约翰忍不住喷了一句脏话,道出了身边所有人的困惑。
如此庞大的规模,绝对不是一般的强盗能聚集起来的。再仔细看他们当中,有不少人甚至穿着骑士才能担负的起的装备,这绝对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
看着这帮可怕的敌人,约翰心里也没了底气。
“格洛切斯特的守军有多少人”约翰向旁边一名格洛切斯特的军士问道。
那名军士支支吾吾着说:“上一批服役的骑士已经回家了,下一批服役的骑士还没有全部到来,现在城里就剩下七名骑士了……”
就剩七个骑士
“那他们的扈从呢城里的军士呢”约翰有些焦急地问着,“能派上战场的男人还有多少”
说到这里,那名军士就有些迷糊了。看着他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约翰就清楚这个家伙并不靠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