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泽并不是心血来潮,突然想问牛肉的来历。
即便是后世物资充足的年代,非养牛区,随便一个村镇小酒店,也不是随时都能拿得出新鲜牛肉的。
作为农耕文明,华夏历代王朝都有法令保护耕牛,秦律就规定,每年各乡都要进行耕牛评比,获胜者会受到奖励,落后者会接受惩罚,牛减了膘,饲养者都会遭到抽打。
大宋相对于汉唐,国土狭小,缺乏牧场,对牛马等畜更为重视,牛无论伤、病需要宰杀,都要先到官府备案,不然就是“私宰”。
当年包拯知天水县时,就有一农夫到官府报案,说自家牛的舌头被人割了,包拯说牛没了舌头就无法吃草,迟早得饿死,既然如此,你回家把牛宰杀得了。
那农民得了官府允许,回家就杀了牛。
第二日,有人到县里,控告农民杀牛,包拯立即审问告状那人,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
此人受到惊吓,当即招供,由此破案,传位美谈。
在农耕为本的古代,国家立法强制保护耕牛这种战略资源,确实非常有必要,但国家大了,各地情况大不同,总有些地方牛多得用不完,并不是紧缺的生产资料,在长途贩卖获利不高的情况下,适量屠宰,并不会影响农耕。
于是,一些地方官府“顺应民意”,放开杀牛限令,但宰牛者要缴纳“杀牛税”,当然,此税乃是“地税”,不是“国税”,窝在东京皇城的皇帝是不可能知道的。
直到81年前,莱州知州张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护的矛盾现状,“官禁屠牛,而州场税膀有收算之文”。
一方面,朝廷明令禁止宰杀牛,另一方面,地方官府又积极征收牛肉税,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往重里说是政治问题,涉嫌糊弄对抗朝廷,说轻点也是管理问题,有禁不止。
仁宗一听很有道理,下诏不允许再征牛肉税。
寿章县耕牛的售价不足20贯钱一头,而如果杀掉将其贩卖,则至少会有60贯以上的收入。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如此高的利润,耕牛私宰有禁不止就毫不奇怪了。
当然,能涉足这个暴利行业,而不被官府追责的,绝非一般人。
只是牛的生长周期并不短,又没冷冻设备保存牛肉,在有明文禁令的情况下,持续供货基本做不到,民间的牛肉始终是稀罕物。
至于原本的水浒世界中到处可见的小店都能吃到“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