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她不能收,无功不受禄,再说,他已经帮了她很多了。
安厦把银行卡放到一边,打算下午还给他。
下午一点开始训练,再过一会儿就到十二点了,安厦还得换完衣服去吃饭。
她把羽绒服脱下来,正要戴上面具,却发现两只手都是红通通的,手掌和指尖跟沾了一滩浓稠的血一样,吓了她一大跳。
不仅手指上有,衣服上也蹭了一些,床头柜上也有。
要不是她一直在这里,都要以为这是凶案现场了。
想来想去,刚刚接触的红色的东西也只有那个红包。
她把抽屉拉开,捏着红包的角把它拎了出来,仔细一看,上面果然被蹭掉了色,用指尖轻轻一刮,半干不干的红色印泥就刮了下来。
安厦:???
她差点土拨鼠尖叫,这是什么个情况?
再仔细一检查,原来是她的手温度比较高,捏了信封后印泥软化了!
怕印泥蹭到更多地方,安厦立刻丢下信封,跑进卫生间洗手。
水龙头哗哗地冲洗着,她拿着肥皂搓来搓去,竟然还搓不掉,最上面一层印泥是洗走了,接触到皮肤的部分却越来越鲜红,印泥的色素好像已经渗进了皮肤。
看着自己血红的双手,安厦大脑一片空白。
事到如今,她只想问一句——这到底是什么颜料!
一直到中午吃饭时,安厦都还闷闷不乐的。
邱琴看她挑菜都没挑到嘴里,忧心道:“这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
“没有啊。”安厦打起精神,夹了一大坨米饭放进嘴巴,腮帮子一动一动的。
刘达坐在对面,看她吃饭还戴着手套,有些好奇:“你怎么也戴起手套了,你不是说戴手套吃饭影响你干饭吗?”
安厦长叹一口气,把手套摘下来给他们看:“你们谁知道,这种颜料该怎么洗吗?”
她摊开两只细嫩的手掌,手指红得像朱砂一样,表皮被水泡得有些发皱,皮肤底下还红艳艳一片。
“颜料?”刘达撑起身子,看了半天没看出名堂,“什么颜料啊,用水洗不行吗?”
安厦沮丧道:“要是水能洗掉,我至于留到现在嘛。”
万佳楠看着她的手掌称奇:“这颜色好像渗进去了,真厉害,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许峰和邱琴都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唉,还是去问危星辰吧。
安厦正准备戴上手套,对面的龙寅突然放下筷子道:“这是龙泉印泥。”
“龙泉印泥,是什么?”桌子上的人朝他看去,安厦也洗耳恭听。
龙寅眼皮抬了抬:“一种名贵的颜料,过去是皇帝御用品,一方印泥要糅合十多味珍贵药材,花费十年才可制成,价比黄金。”
“不过你这个,”他点了点桌子,潋滟的狐狸眼眯了起来,“是龙泉印泥的改良版,加了一些现代科技,渗透能力极强,常用于文件防伪防篡改,是花国银行专供大客户的赠礼,年产量仅十斤,非卖品。”
“就这?就这点印泥?这么贵!”安厦瞪大眼睛,忽然感觉自己的手都值钱起来。
龙寅扫了她的手一眼,懒洋洋道:“一两龙泉印泥市价三万,改良的更贵,光你手上用的那些,大概值个五六千吧。”
安厦人都傻了,所以,她刚刚洗的哪是手,是白花花的钱呐!
呜呜呜,她之前还抱怨危星辰送的红包掉色,还在信封上刮了一坨下来,简直是暴殄天物。
等她回去就把它供起来,好好收着,这可是她从小到大收到的最贵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