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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握紧手中的榔头,敲碎他们的脑袋(2 / 2)

“这家伙力气怎么这么大!”朱翊钧再次摇头,甩了甩手,赵老七的力量,的确出乎朱翊钧的意料,朱翊钧吃的可是细糠,赵老七吃的是粗粮,习武是个很花钱的事儿,那大鱼大肉营养可比赵老七好的多的多!

朱翊钧宣见了另外一个案犯,孙志诚。

孙志诚进门就是猛一顿磕头,大声的喊道“陛下,草民冤枉啊,草民家人被害,亲朋被杀,怎么落得如此抄家的下场啊?还请陛下为草民做主!”

孙志诚大抵是想不明白,自己欠钱不还,怎么就弄到了全家被收入天牢,家底儿都被抄的一干二净,甚至连所有的田亩都被大明收为了官田安置,自己世代积累下的田产,全都归了那些刁民们,明明是刁民伤害了他的家人,伤害了他的亲朋。

那个诉棍,和孙志诚的关系是好友,而不是其他。

孙志诚知道,这是这一生最后的机会了,在陛下面前喊冤,让陛下收回成命,让他继续作为缙绅在乡野之间作威作福。

朱翊钧则是直勾勾的盯着孙志诚,平静的开口说道“你说的,朕都知道,朕不是冤枉你,是你正好撞了上来,最近大明京师多了不少的遮奢户,这些个遮奢户从南衙而来,他们现在刚刚过来,还很老实,朕得让他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在长安北方的渭河北岸,有一片地势较高而平坦的平原,名叫咸阳原,咸阳原埋葬着西汉九位皇帝,汉武帝之前,大汉一直执行着迁徙富户到这里守陵,接连持续了五代。

汉高祖长陵、汉惠帝安陵、汉景帝阳陵、汉武帝茂陵、汉昭帝平陵合称五陵,人越来越多,最后建立一县,名叫茂陵县,而这里的阔少被称之为五陵纨绔。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而茂陵县也成了大汉官僚人人畏惧之地,这里真的不好管,这些遮奢户迁徙到了五陵附近,到底有嚣张?

在汉昭帝时期,这些五陵少年,甚至盗窃汉武帝墓葬的陪葬品,四处售买!

当时霍光以大将军、大司马、博陆侯的身份执掌朝政,听闻邺城有一人兜售汉武帝陵寝中的玉杯,霍光亲自找市上那个官员讯问,这官员说卖玉杯人的相貌,霍光大吃一惊,原来长相和汉武帝一样。

邺县又有一人,于市货玉杯,吏疑其御物,欲捕之,因忽不见。县迷其器,推问,又茂陵中物也。(霍)光自呼吏问之,说市人形貌如先帝。光于是嘿[]然。——《太平御览》

这名官吏自然是在撒谎,只不过是提醒霍光,这件事的处理难度,你霍光要能处理就继续追查,要是觉得不好处理就如此推脱,说是汉武帝的显灵,这样大家都面子上能过得去。

霍光选择了汉武帝显灵的处置办法,因为当时他正在跟上官桀、桑弘羊争夺辅弼大权,所以不能将茂陵的那些遮奢豪强,赶到对面。

五陵弟子,在迁徙入京之后,逐渐掌握了一部分的权力,对朝局形成自己的影响力,而且影响深远。

孙志诚的案子,不大不小,正正好,拿来杀鸡儆猴、立规矩,告诉迁徙入京的遮奢户,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孙志诚暗道倒霉,他思前想后,跪在地上,连连磕头的说道“陛下啊,草民冤枉啊,但事已至此,草民恳请前往吕宋,也不要去应昌,那赵老七如此凶逆,草民恐遭不测,陛下,送草民和家眷前往琉球或者吕宋吧,离那个凶逆,远一些。”

当皇帝说出西城遮奢户这几个字的时候,孙志诚就知道圣意难违,陛下已经决定,三法司已经断案,他孙志诚只能咽下这口气,他也没有再辩论,而是请皇帝流放他到一个更好一点的地方,而不是去应昌吃沙子,风太大、雪太厚。

“你还挑上了!你再聒噪,信不信把你送到辽东古勒寨去面对东夷去?”朱翊钧乐了,居然讨价还价,皇帝坐在月台上,思虑了片刻,说道“朕还以为你要跟朕再辩两句。”

“再辩两句,草民恐人头不保。”孙志诚十分直接的说道,陛下都说了实话,再辩论下去,就不礼貌了。

孙志诚是遮奢户,他能对下生杀予夺,那大明皇帝也能对他孙志诚生杀予夺,陛下给体面的时候,最好选择体面,因为陛下喜欢翻旧账,真的把他老孙家过去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翻出来论罪,怕是只有死路一条了。

别的地方不清楚,但大明京畿的百姓,还是对京堂的事儿略有耳闻,知道皇帝喜欢到城门楼子监刑,赵老七之所以对朝廷还有幻想,而不是落草为寇,只是对大明皇帝还有幻想罢了。

“送吕宋吧。”朱翊钧站了起来,把孙志诚换了个地方流放,送到国姓正茂手下做事,那边需要汉人。

朱翊钧之所以答应,不是见孙志诚可怜,而是赵老七对孙志诚没有杀意,可是这孙志诚怕是心怀忿恨,到了应昌,朱翊钧怕赵老七吃亏。

这个年代,吕宋的蚊子们,可一点都不比草原的风雪温柔几分。

朱翊钧就站在了北镇抚司门前,站了许久,看着宫腔瓦舍,看着六部衙门,默默的看着,良久之后,开口说道“今年的精纺毛呢大氅,令尚衣监开始制作吧,大司马、大司寇、大司徒、太宰、宗伯、总宪都给对襟飞鱼纹。”

“先生、戚帅、俞帅用蟒纹。”

“臣遵旨。”冯保俯首领命。

天气在慢慢变冷,又到了发大氅的日子,一如既往,赐服的规格上,朱翊钧的蟒纹仍然吝啬,只有张居正、戚继光和俞大猷。

很多朝臣喜欢用这个来判断皇帝的态度,哪一天皇帝不赐给张居正蟒纹的时候,就是贱儒们日思夜想的机会。

皇帝对此心知肚明。

大明现在的局面,不是朱翊钧个人努力成果,是万夫一力,才有的景象。

按照太宰万士和修撰《海外藩国志》中对于基础国力的定义,泰西的西班牙王国,是真正的日不落帝国,太阳的光芒始终照耀在他们的领土上。

万士和把西班牙王国排在了海外藩国国力第一,而琉球在已知的世界,也就比蛮荒之地稍微好一点。

连泰西来的黎牙实都震惊于大明的繁华,琉球国王尚久,自然也不遑多让,到了大明,尚久才真切的感受到了文明究竟是何物,奢侈是何物。

“尚兄以为,大明如何?”王谦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就和尚久开始称兄道弟了,这是一种拉近彼此距离的惯用办法。

“很好,天朝上国!”尚久由衷的说道。

王谦疑惑的问道“好在哪里?”

“政通人和。”尚久思索了良久之后,给出了一个答案。

王谦、王梦麟、陈学会互相看了一眼,暗道坏了!

这个尚久,看了这么久,最最最在意的就是看到了政通人和这四个字,这代表着尚久居然有一些政治抱负,想让他和他的世袭永远留在大明,难度直线上升。

如果尚久没有政治抱负,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他偏偏就有。

尚久正襟危坐,颇为郑重的说道“陛下如同天上的烈日,照耀着大明的每一个角落,大明的百姓,每个人都沐浴在了圣恩之下,陛下的圣旨,送到到大明任何一个角落都会得到执行,这是我到了大明之后,最为羡慕的地方。”

尚久这番话的意思,像是在说,他在进入大明之前,其实想过自己的下场,但他还是来了,他就是笃定了大明是君子之国,不会用下三滥的招数强留他,而他还是要回去。

尚久到了大明之后,从松江府到京师的种种情景,都在告诉尚久,大明要把他留下。

大家都不是蠢货,尚久自然知道这些人的目的。

“喝不完的美酒、吃不完的美食、看不完的美人,是每个人都想要得到的,我也希望我的子民,可以如同大明百姓一样安居乐业,不受兵祸苦楚。”尚久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琉球子民何其有幸,有尚兄这样志向高远的人主。”王谦听完了尚久的话,反而摁下了王梦麟手,笑容满面的夸赞着尚久,表达了对尚久这种志向的尊敬。

王梦麟略微有些不解,但很快他便了然,还是王谦懂这些个天生贵人的想法。

人,越没有什么,就越是炫耀什么,如果尚久真的有鸿鹄之志,此时琉球百姓饱受战火之苦,大明水师在琉球反复的攻伐倭寇,尚久怎么不在琉球和琉球军民在一起,而是在大明的燕兴楼里?在大明的燕兴楼里振奋琉球?

尚久真的有鸿鹄之志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要看一个人说了什么,要看一个人做了什么,尚久的从头到尾的行为,都没有表现出一点点自己的志向来,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罢了。

这就好办了。

王谦嘴角勾出一丝笑意,拍了拍手,一队美人就缓缓的走出了隔间,王谦、王梦麟和陈学会在声乐之声中,静静地离开了。

走出了燕兴楼的包厢,王谦对着王梦麟说道“陛下说过,什么人最容易对付?不弘不毅,既不心怀天下,也不坚韧不拔,做事毫无定性,这种人最容易对付了。”

“王兄这话的意思,似乎是在骂我。”王梦麟稍微想了想,指了指自己,略显苦恼的说道。

王谦连连摆手说道“贤弟此言差矣,贤弟若是不弘不毅,万太宰哪里会青眼有加?”

王梦麟他是弘毅之士,急公好义,他第一次出现在皇帝面前,是席氏女骗婚诈骗王银王老汉的家产案子,那个案子,王银王老汉是请不起状师的,但王梦麟收了十文钱,就把这个案子给打了下来,这个行为,可以被解读为沽名钓誉,大明官场需要名望去晋升。

帮人打官司,王梦麟居然只收十文钱,那席氏女的诉棍,一次就二十两银子!

话说的再多,王梦麟以举人的身份,用自己对刑名条目的熟悉,十文钱帮人打了不少的官司,十文状师,在京城赫赫有名,哪怕真的是沽名钓誉,也该王梦麟收获这份名望。

相比较之下,王谦和王梦麟的相处,就显得是个坏人了,王谦总是仗着自己家财丰厚,腰缠万贯,四处钻空子,讨好君上。

“这尚久,真的会心甘情愿的留下吗?”王梦麟好奇的问道。

王谦手指着自己说道“坏人最擅长对付坏人,三根指头捏田螺,手拿把掐。”

“那该怎么做?”王梦麟颇为惊讶,王谦居然这么有信心。

王谦笑着说道“让他自己说出来要留在大明,颇为简单,放倭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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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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