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掠儿童,的确是一项很严重的罪名,一般的坏人想揽这种活,恐怕也得掂量掂量。
毕竟,一旦失手被抓,面对的可能就是牢底坐穿一辈子免费提供吃喝住宿的超级豪华套餐。
在史墨找到自己的时候,段彪不是不清楚这项任务所存在的风险,可是他还是选择了答应下来。
原因很简单。
史墨对他有大恩。
他与史墨来自同一个村庄,自小在一起爬树摸鱼玩泥巴,可以说穿一个开裆裤长大。
虽然出身环境相同,可是两人后来的成长轨迹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别说知识改变命运只是一句扯淡的玩笑话,正是因为学习天赋出众,考入了大学,与他一个起跑点的史墨才脱离了农村,完成了从村、乡、镇、到繁华大城市的跨越,可是他却压根对书本不感兴趣,再加上家境贫寒,所以他早早就离开了学堂,去社会上闯荡,却因为见识才能以及没什么文化的原因,一直没混出什么像样的名堂,几年前更是因为与人逞凶斗狠,头脑发热之下把人打成了重度残疾,随后理所当然的锒铛入狱。
如果不是史墨后来听说了这件事,花了一大笔钱疏通关系把他捞了出来,他现在恐怕还蹲在暗无天日的监牢里。
坏人并不是不懂得感恩。
理论上他现在应该还呆在监狱里,所以真不怕再进去,更何况史墨当初不仅把他捞了出来,在听说了他的遭遇之后,更是没忘记儿时的那段友谊,还给他老迈的父母在村子里盖了栋新房子,让他没有了后顾之忧。
士为知己者死。
所以即使知道掳掠儿童是重罪,可一直对对方恩情没齿难忘的段彪在史墨找到自己的时候,答应得没有任何的犹豫。
别说只是抓一个孩子,哪怕是让他去捅人,他恐怕也不会有多少迟疑。
“史总,孩子我们已经抓过来了,接下来您说怎么办?”
段彪低沉问道。
虽然他和史墨是同乡,并且还是儿时光着屁股比过谁尿得更远的玩伴,可是时过境迁,对方如今已经和他远远不是一个阶层的人,而且他段彪在社会上厮混了这么多年,虽然没混出什么名堂,但是早已不是一个愣头青,人情世故学了不少,没愚昧无知的还当是小时候,面对史墨的语气异常的尊敬客气。
“你们办得很漂亮,辛苦你们了。”
史墨先是嘉奖了一句,然后道“接下来你们的任务很简单,那就是帮忙将这个孩子看管一段时间,然后我会找渠道,将你们送出东海。我已经往你们的卡里打了一百万,不管在哪个地方,应该已经足够保障你们接下来一年的生活了。”
他不是人贩子,也不是绑匪,掳掠这个孩子,只是过程,并不是目的。
他只是想让姚晨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向他臣服!
征服一个女人,有很多种手段,当下最常见的,无疑是用钱砸。
可是很遗憾,他的那位初恋情人,品性高洁,不慕虚荣,不是一个会拜倒在金钱炮弹下的女人。
这一点,他已经做过了不止一次的尝试进行验证,结果换来了让他没齿难忘的一巴掌。
不为钱财所折腰,固然让人有些头疼,可是同样他也很清楚姚晨曦的死穴在哪。
正是此时在卧室里呼呼大睡的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