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血也有特殊之处?”
那可不,她骄傲的竖起食指:“我们二郎神杨戬乃是天族,而天族人的血能解百毒,我乃天族后人,自然拥有此等法力。不过凡人若是饮一口天血便要按例交一百两银子。看在你长得这么帅的份上,我给你打个折,收你九十九两。大哥啊,童叟无欺呦。”
实际上,她也是刚刚偶然忆起,书中女主在儿时采蘑菇的时候,吃过一个叫做类似于麒麟竭的东西,就和盗墓笔记的张起灵一样,百毒不侵。
她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阮软了,她乃解毒之体,自带外挂,一心搞事业的小天才阮软。
嘚瑟的勾唇。
旁边的男人一声不吭的扯下衣摆的布条,握住她的手指,仔细的包扎并且系好蝴蝶结,然后冷漠的重新靠在墙上假寐。
她摸了摸手指,弯起嘴角,可是苏羡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按照我们凡人的规矩,包扎一次一百零一两,看在你救我的份上,给你打个折,收你一百两,减去欠你的九十九两,你还差我一两。”
月光如莹,像是一巴掌招呼在阮软的小脸蛋上,透白透亮的。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开口问,黢黑的眸子深不见底。
火焰映照在她的脸上,暖乎乎的,脑子逐渐昏沉,靠在墙上迷迷糊糊的回答:“我叫阮软。”
苏羡不解:“为何你祖上二郎神姓杨,你姓阮?”
“因为,我困了。”睡眼惺忪,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便沉沉睡去。她平时作息规律,到点就睡。
山林晚风微凉,枝叶沙沙作响。
敏锐的捕捉到洞口外的脚步声,苏羡骤然睁开眼眸,沉不见底。
“谁?”声音刻意压低,因为旁边的阮软已经进入梦乡,脑袋不安分的搭在他的肩膀上。
“楼主!”
琥珀抱拳跪在地上,身边还有一只皮毛透亮的黑犬。它鼻子灵,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主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