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野火抓了不少像你这样的孩子,然后洗脑供他驱使吧?”我忽然想到什么,慌忙在他走之前问道。
S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仍然是背对着监控摄像头一字一句地告诉我:“被选中的孩子,是天命,不是什么洗脑。陈世风,你会为自己的无知与自大付出代价。”
“那我就等着代价的到来。”我笑着告诉他,“对了,最后让我再啰嗦一句,S,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回头?我身后是监控,回头等于是找死。”S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这么回答我。
然后,他的身影便很快消失在了监控室当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陈莓的资料上记载着这个我很久没见的堂妹,各科成绩都十分优秀,连续几年参加比赛,基本上都是夺冠。
如果说陈莓不是遇害的话,我想多半是被野火看上,所谓的天命吗?真是一种可笑的谎言。
往后几天当中,纸条一直都没有断过,我让他们给我笔记的所有的规则,假如里面有些这些东西的话。事实上还真的有,规则也很简单,短短几条。
其一,以灵魂作为契约,便可获得笔记的使用权。但是死后,灵魂将栖身笔记当中,成为守护灵之一。
其二,使用者将需要杀死的人的名字写到笔记本上,守护灵便会为他完成杀戮,人鬼不限!但是使用者本身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及长相,在写上名字之后,守护灵会在四十九秒之后执行,没写死亡原因,一律会死于惊吓过度。四十九秒内写上死亡原因,则需要写上详细过程,否则,无效。
其三,一定程度上可以要求守护灵对死者的死前行为进行操控,程度在被杀者能够执行范围内。操控最长时间为四十九小时。
其四,不得以污秽之物沾染笔记本,不得以任何手段损毁笔记本,否则,后果自负。
其五,在守护灵在两个以上之时,可以以灵魂作为契约,产生第二个使用者,但其权利仅限于杀人,并且能力屈从于主笔记。
这是写在笔记上面的规则,着实让我感到震撼,尤其是人鬼不限那四个字。笔记本上的恶灵有这个本事杀人灭鬼,那就不是什么普通的恶灵,不知道制造出来这东西来的人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来炼制。
可是,从上面的所有规则来看,其实都不过是针对普通人的。例如制造这个东西的人一定有办法在不需要契约的情况下就使用笔记本,但既然制定了规则,里面的恶灵就一定会按照规则办事,因此,要想在没有契约的情况下使用笔记,方法应该都是一样的。
纸条上通知我说S追查到了野火的踪迹,有线索,打算在九月十日那天亲自去调查,也就是明天。为什么会选择那天?S的解释是面对野火,他需要做好准备再出手。
在他有嫌疑的情况下,自然这是最拙劣的谎言,可现在我身陷牢狱,他说的话就会是真理。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已经很清楚S究竟要怎样从巡捕局逃离出去,并且带走笔记。一切就只等着明天的到来,事情也已经部安排妥当,我想S那边也是。
明天,就会是我跟S,最后的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