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混江湖的哈,万死不辞,但我不需要你万死不辞,你记好了,当你看到天空中有异象,比如出现了奇形怪状的云,或者是雷劈到了什么地方,造成恐慌之类的,总之只要是天有异象,你就想办法找到我,并且带我来这里。”我跟他说道,“如果你不照办,那么在天有异象的三天之内,你必定死于非命。”
“大哥,可是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啊。”这小子苦着脸回答。
我掏出了钱包,拿了身份证出来,递到他的眼前,道:“看清楚了,也看好了我家的地址。到时候,无论我说什么,无论我认不认识你,都带我来这里。记好了,想尽一切办法,现在,我会在你身上下一个毒咒,如果你不照办,你就等着死吧。”
说完,我装模作样地在他额头上比比划划的。完毕之后,我起身,并且告诉他:“还有,今天的事情,答应我的事情,不允许告诉别人,否则,等死!”
“记……记住了。”他连连点头道。
我这才满意地转身离开,走到公交车站,想起来我自己都还不知道我自己是谁,我赶紧看了一下身份证。其实钱包里除了身份证以外,还有一张工作证明。
在这里,我叫做秦元,是一个电器维修工。原本是在一家企业上班的。不过辞职了,工作证明上面还有辞职说明,因为我想自己办点事情,不愿意一辈子在别人的手底下做事儿。
我笑了笑,紧接着,关于这里的所有记忆都出现在了脑子里面。秦元不过是个电工专业三流大学毕业的家伙,毕业之后,找了工作,就跟打小的青梅竹马施彤结了婚。
现在已经是一个五岁大的孩子的父亲了,是个男孩子,名叫秦孟。那小子从小也很喜欢这方面的东西,所以跟我的关系还不错。而施彤与我的婚姻很幸福,她从来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又什么不妙,虽然没钱,可是很开心。
所以,从结婚的时候,租房住,到现在,自己在雨林市天伽街买了房子,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家庭争吵。有了工作经验,人也到三十中年,我开始想要创造自己的事业。
略有一点存款,但要做事情,还需要一点点准备,这不,前几天就是因为忙着搞自己的店铺,才弄病了,又不想让家人担心,因此利用空闲时间自己来医院里面输液。
坐了三路公交抵达天伽街阳明小区,我买了一点啤酒提着上了三楼。按了门铃,开门的正是秦孟,这小子见到我就开心地喊道:“爸爸,你回来了?给我买的薯片呢?”
我笑着蹲了下来,摸了摸他的脸颊,道:“不好意思,爸爸没有买,因为我觉得薯片不太好,最好少吃。”
“嘿,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哈。你怎么忽然同意我的话了?”施彤端着菜走出来,带着盈盈的笑意说道。
“偶尔我还是明智的嘛。”我冲她一笑,抱着秦孟起身,反手关了门,坐到沙发上。“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早就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