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是恐惧还是期盼中,缇娜醒了过来,她眨了眨眼,坐起来,撑着胳膊低头,一缕光滑的发丝滑过她的脸。她僵住,瞳孔放大,看着垂在脸前酒红色的发丝,在清晨的光里又长又直又润泽,像贵族小姐的绸缎飘带一样。
她猛的跳起,跑到屋外的水池边,探头一看,水面上映出一个她从没见过的美丽无比的女子。
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俏皮的鼻子雪白肌肤,一头浓密的柔顺长发从她的头上垂下与水里女子的相接。
她,变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子了。
最美丽?呵呵,郝灵表示,为了让你最美丽难道还得先把世界上所有女孩子都见识过?只要让你认为你是最美丽的就行了。
缇娜喜滋滋的临水照影,照了不知道过去多久,她不被家人重视,家里人都出去做工了也没人发现她没去。缇娜提着裙角就想往庄园那边去,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又停下来。
“该再要些衣服珠宝的。”她喃喃自语。
郝灵撇嘴,看吧,人心底的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勾起来的,要相貌要衣裳要珠宝要男人要更好的衣裳珠宝男人永无止境。
她真怀疑,庄园主的儿子能满足她吗?
没有漂亮的衣服,她这样美,怎么能出门被那些穷人嘲笑呢?缇娜偷偷跑进她父母的房间,从衣柜里最里头翻出一块碎花布来,再拿了剪刀针线,跑回自己房间开动起来。
她在这个家真是透明,早上出门时家人没有想起她,晚上回来也没人意识到她不在,一整日的疲劳下来,他们只想填饱肚子再睡一个好觉。
而缇娜在自己的房间里穿着自己做好的碎花裙,跳来跳去,纤细优雅的似一只白天鹅。
直到很晚,她才心满意足的躺下睡去。
明天,她想,明天她要去买一面大镜子,虽然她钱不够,但有这样的容貌,那个从来不愿看她一眼的杂货铺老板,肯定愿意赊欠给她。
郝灵看着她睡梦里也翘起的嘴角,也笑了。
上次,就是这样,缇娜去镇子上杂货铺买镜子,一路上收获惊艳的目光无数,还有无数的男子献媚,那杂货铺的老板好色,见她如见天人,别说一面镜子了,另赠女孩用的丝带头花帽子饰品香粉无数,全、白、送。
缇娜就飘了起来,回来后,虚荣心膨胀到极大,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果断抛弃旧人令寻新欢。就凭这张脸,好像自己渴求的一切都能轻易得到呢。
然后就是一系列的骚操作。
她直接走了,离开家了。
这家人也是厉害,活生生的少了一个人,愣是好几天后才发现,而发现后就在自家的餐桌上说了几句,相当于通知一家人都知道了,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或许是生活太辛苦,或许是家里八个孩子太多且将迎来第九个,或许缇娜的失踪让他们悄悄缓了口气,也或许他们本来就觉得这个人不存在,总之,就当从没有这个人过。
家人都如此,更不用说邻居认识的人了。那个庄园主的儿子亨利少爷,更是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有过这样一个暗恋过他的人。
缇娜跑了,也是运气好,路上遇见一个大商人。楚楚可怜的单薄少女,美丽又柔弱,独身一人找不到家人又失了忆,他怎能抛下不管。
就这样,编造了一套失忆谎话的缇娜被大商人带到大城市,养了起来。那大商人只是养只金丝雀,金丝雀穿着美丽的丝绸衣裳戴着昂贵的首饰呆在金丝笼里就好。这样也正合了缇娜的心意,她一心一意迷恋着自己的容颜,出去打交道不如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更开心。然后过了算是舒适幸福的一辈子。
毕竟,她爱的是她自己,和相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很幸福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