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秦肃拿起酒杯尝了一口,放下了。他不喜欢温的酒,喜欢呛喉的烈酒。
周沫劝:“多待半个月吧,我还没找到替你的人。”
“不待了。”
秦肃起身走了。
周沫端起那杯被嫌弃了的温酒,品了品,味道不错。
吉他手的独奏结束,该驻唱歌手上台了。
秦肃拿着吉他上去,他把话筒往前放了一点,坐下,给吉他调音,拨弄了几下之后,流畅的音符从指尖流淌出来。
歌名叫《北方姑娘》。
台下好多女孩子,多半是冲着他来的,不信你瞧,灯下的那张脸。
明明是很明艳的俊朗,但眉眼里略带颓丧,光照不进去,瞳孔带点灰色,像有故事。
这张脸过分英俊,以至于让人一边觉得高不可攀,一边忍不住蠢蠢欲动。
他的嗓音低沉,但不沙哑,很适合唱民谣,像在讲一段很悲伤的故事。
“咚!”
宋稚打翻了酒杯,啤酒顺着桌角往她腿上滴,她不动不躲,像被抽走了魂。
裴双双赶紧从包里掏出纸巾,先垫在她腿上:“怎么了?”
她看着别处,脸上的口罩遮住了神色,瞳孔很亮,比摇曳的灯还亮。
“双双。”
“嗯?”
宋稚的视线一动不动:“我可以谈恋爱吗?”
裴双双带了她六年,别说谈恋爱,除了工作时间,她身边连个公的都没出现过。
“我说不能你就不谈吗?”
宋稚摇头。
裴双双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反常,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哪一个?”
骊城是艳遇率最高的城市。
裴双双不反对宋稚疯狂一次,她活得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裴双双目光找了一圈,锁定了一张脸,她惊住,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惊为天人,而是因为他周身的磁场和气质跟宋稚太像了。
像一朵濒谢的花,灿烂又颓败。
宋稚起身,走到前面去,走到秦肃面前。灯光在移转,忽明忽暗,他眼里掠过很多影子,但都没有停留。
一曲结束,宋稚泪流满面。
他的样貌变了,瞳孔的颜色也变了,可她就是知道,这是他。
她站在最前面,近到快要挨到秦肃的吉他。
他把目光落在她身上,眼神很淡:“要点歌?”
她点头。
灯光本来就暗,她还戴着帽子和口罩,唯独眼睛露在外面,波光盈盈,像荡着骊江的水。
他说:“两百一首。”
她还是点头。
“想听什么?”
眼角的眼泪滚下来了,她说:“你最喜欢的。”
秦肃唱了一首《南山》。
弹琴的手很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虎口的地方纹了一个黑色纹身,图案是一把枪和两个字母。
顾起很喜欢在他的东西打上标志,他舍不得她疼,没有给她纹身,就在她的衣物和帽子上绣上一把枪和两个字母。
------题外话------
天光上重零吟诵的故事会以野史的形式写在每章的开头。
宋稚只有上一世的记忆,没有天光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