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啊——”
“哥哥啊——”
“亲家啊——”
“你是我亲大舅啊——”
一家有女百家求的感觉真舒坦。
看着狐朋狗友们一个比一个巴结,一个比一个讨好,夏玉瑾眯着眼,笑得连尾巴都快翘起来了。
未料,他们这群极品登徒子还没出手,已经有几个不长眼的小混混跑了过去,围着柳惜音,表情无比,不但胡言乱语,还试图动手动脚。惜音美人被逼得渐渐靠向墙角,双目含泪,瑟瑟发抖,就好像在被寒风欺凌的河边弱柳。她的丫鬟赶紧上前阻拦,却被为首的恶汉狠狠一推,差点摔倒在地。
杏花楼内好手们见几个下三滥的也敢抢先动手,气得眼都红了,也不顾对方腰圆膀粗,纷纷往楼下冲。
“哪里来的登徒子?!”徐中郎的侄子在咆哮。
“小娘子!我来救你了!”张郎中的儿子从腰间拔出镶宝嵌玉的宝剑,雄赳赳气昂昂喊道。
“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还有皇法吗?!”刑部侍郎的败家子义愤填膺。
“咕咚——”是陈胖子跑得太急,不小心踩到同伴的衣襟,抱着一块儿从楼梯上滚下去的声音。
虽然大秦风气开放,对女子出行的要求并不苛刻,但在大街上和那么多男人拉拉扯扯,也会留下轻浮名声,对婚事不利。
夏玉瑾见势不妙,唯恐毁了对方的闺誉,赶紧冲了出去。虽然他和柳惜音没什么交情,但几个照面下来,也觉得对方性格柔弱,楚楚动人,让人不得不心生好感,怎能被混蛋糟蹋了?况且她是自家媳妇的表妹,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算叶昭明面上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恼怒,以她的暴戾脾气,说不准会视情节轻重,打断这群不长眼家伙的两条腿或三条腿。
所幸,纨绔们纵情酒色,体质都不是太好,跑步速度也慢悠悠的。
夏玉瑾因身体不好,惜福养身,就算风流也比较收敛,再加上近期没怎么乱来,在家勤学苦练,让身手敏捷了不少,他吩咐蟋蟀几句话,然后两脚踹开熏心的众人,恶狠狠留下句吓唬话:“想清楚她表姐是什么人?惹恼了活阎王,你们自己看着办。”
叶昭杀人如麻,凶名赫赫。
登徒子们闻言,不免踌躇一二。
夏玉瑾趁机越过众人,急急跑去几个大汉面前,比比对方身高,咽了下口水,硬着头皮道:“巡城御史在此,你们这群恶徒!怀念京兆尹的大牢了吗?”
柳惜音眼里闪着泪花,对他叫道:“郡王救我!”
漂亮的长相,郡王和巡城御史这种违和的双重身份,娶了最恐怖的媳妇。
只要在上京稍微呆过两天的,没有不知道夏玉瑾的。
恶汉们虽然混得有点不入流,却不是要色不要命之徒,眼看远处有个小厮带着巡察院的官兵们冲来,趁着对方还不知自己姓名,赶紧掉头就跑,转瞬消失不见。
夏玉瑾见柳惜音衣衫整齐,羃蓠尚在,闺誉无损,长长地松了口气,板着脸训斥道:“你是女孩子,怎么不多带几个人,就这样跑出来了?”
柳惜音红着脸,低着头,羞愧万分道:“将军快生日了,我想偷偷给她买份礼物。以前在漠北,我都是这样出门的,仗着叔父的名望,也无人敢欺负,没想来上京后,想着只是出来一小会,竟疏忽了……”
夏玉瑾语重深长道:“漠北是漠北,上京是上京。”流氓身份不同的。
“郡王教训得是。”柳惜音的声音娇嫩柔弱,就好像受惊了的鸟儿。
夏玉瑾觉得自己可能太凶了,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换了个口气道:“下次出门让侍卫和婆子们跟着你。”
“是。”柳惜音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似乎很害羞。
杏花楼上那群纨绔们,见夏玉瑾拔了头筹,琢磨着只要不惹恼美人,活阎王也不会为这点小事生气,便急急冲过来讨好。跑得快得喊:“那群狗贼,竟唐突佳人,真是可恶万分,万分可恶。”后面跟着的比较聪明,赶紧介绍自己,“姑娘休怕,我叔叔是刑部尚书,定让他把这些恶棍混蛋关去大牢里,免得祸害百姓。”张郎中儿子也不甘示弱,“最近世风日下,晚点我让母亲进宫将这些事告知容妃姑母,请圣上下严旨,好好整顿风气。”
陈胖子跑得慢,从楼梯下爬起身,不顾膝盖伤痛追来,依旧慢了半步,眼看大家都快将好听话说完了,怕讨不得美人欢心,急得直喊:“姑娘,我是陈廷尉的独子,家财万贯,年方十八,尚未娶妻,身强体壮,无隐疾啊!”
夏玉瑾恨不得把这群不成器的家伙一个个拖出去揍死。又担心叶昭家表妹被吓着,想先安慰几句,再秋后算账。回头却看见羃蓠下那双秋水明眸,正痴痴地看着自己,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崇拜,那么的爱恋,仿佛看见了全天下最厉害的男人,最伟大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