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生命大于天(2 / 2)

“而张三见到这个人跳下来之后。立刻拿起自己的手机捕捉画面,拍完照后又p了一下图,这才发了朋友圈。”

“又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愿逝者安息。”

讲完案例的李晨看向直播间:“大家说说,这个张三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肯定构成,要不是他说李四怎么可能跳下去?”

“真的好烦这些看热闹的人,为什么不叫上我?”

“我现实中就遇到过这样的人,最后却一点事没有,太恶心了那种人。”

“的确,这种行为是有点丧良心,大家只会说他没有道德。”

李晨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因为是这个李四自己想不开而并非张三怂恿,所以他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说李四在阳台准备跳楼,几个执法人员在旁边进行劝解。”

“兄弟,想想你的老婆孩子,你的人生还很美好啊。”

“这个李四一听这话大声喊到,我的老婆跟别人跑了,孩子也不是我的,蹭的一下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请问这个开口想要劝他的人,他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李晨看了一眼直播间,继续说道:“肯定是不构成的,对不对。”

“因为那个好心人本意就是为了挽救他,而并非刺激他进行跳楼。”

“如果,几个好心人在旁边开导李四,而张三则是在下面大声嚷嚷,说他不敢跳,结果被这个李四听到了,大喊回道你说谁不敢,噌的一声跳下去了,请问这个张三犯没犯法?”

李晨看了看直播间,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不少网友是相当的反感。

在生活中却是有许许多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存在…

“看来我直播间的网友三观都挺正。”

李晨收起自己的笑容,认真的去解答这件问题。

“首先,张三的行为是什么?”

“指使他人跳楼?肯定不行。”

“教唆他人呢?”

“肯定也是不行的。”

“因为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句话别人跳楼也要背负刑事责任。”

“那么张三的行为,该怎么样去定罪?”

李晨看着直播间开口说道:“阻碍执法,这是第一个可以给对方定刑的罪责。”

“几名武协的执法人员在那里苦口婆心的劝导李四,而张三却故意激怒李四,他的行为可以当成阻碍执法。”

“那么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

“为什么可以去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罪,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是看热闹起哄,还是说劝导,想办法让跳楼者恢复理智,重新激发他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这一点很重要,可以作为主要罪行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的行为严重么?”

“很严重啊,因为相比立案的标准来看,李四他是一条生命。”

“生命可以衡量么?肯定不能的对不对?”

“生命大于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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