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从茶几上,拿了一把剪刀,“咔擦咔擦”从这棵架子似的植物上,剪下五个金黄色的沉甸甸的米果果实。
林曾从橱柜里找了三个完盛开的大号莲花碗,在莲花碗中,各放入一个米果。
然后从水珠莲上,摘下花瓣,取了一杯清水,分别倒入莲花碗中。
打开燃气灶,铁锅加水,煮沸,三个莲花碗放入锅中,盖上盖子。
大火旺蒸五分钟,一股特殊的香味,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来,很快盖住了原本的肉菜香,完占据了整个房间。
别说是艾萨克,就是红仔,还有两只小动物,都眼巴巴地从客厅里跑出来,
林曾看到火候正好,一把掀开锅盖。
略带金黄色的饱满颗粒,将莲花碗装得满满的,就像一个高高的小山堆。
蒸汽萦绕着三碗高高的米果饭,一种仿佛带着果香的气味,窜入鼻尖。圆润的淡金色颗粒,每一粒大小一致,形如红豆,热腾腾犹如带着诱人流光。
林曾将三碗米果果实端出,红仔和艾萨克很自觉地接过自己那份,脚步急促的往座位跑去,忍不住准备品尝。
倒是小爷和赛克,看见没有自己的份,着急起来,一个劲地绕着林曾脚边打转。
“好了,好了。这两个给你们,可以了吧?”林曾只好将另外两个米果下锅蒸煮。
别小看动物的智商,聪明的犬类,其智商相当于四五岁的孩童,而白毛小爷,更是一个机灵过分的主。
它们看到林增的动作,才安心的跑到饭桌旁边,等待开饭。
林曾端着自己的米果饭,来到餐厅,就看见艾萨克碗里的米果饭,已经消失三分之一。红仔也不甘落后,拿着筷子,一个劲往嘴里塞饭。
见林曾出来,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用塞满米果饭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道。
“好!好!太好吃了!林,太美味了!比白米饭好吃,好吃很多,比面包也好吃。”
“哥,我还想吃!太香了,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我以后不吃米饭了,我要吃这个。”
林曾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笑着舀了一勺金黄的米果饭,送入口中。
发烫的米果饭,口感特殊,并不绵软,很有弹性,正如红仔所说,是一种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不愿停止的喷香。
林曾没有像两个小家伙那样狼吞虎咽,他细嚼慢咽,那种清甜的果香,是其他主食里所没有味道。很值得花些时间,静静品尝。
当然,大部分原因是他在煮饭之前,已经吃了点心,肚子五成饱,现在可以用心品尝这份美味。
普通的米饭,很少能香到只吃米饭,却想吃到地老天荒的的感觉。
但米果饭却带给食用者这种心境。
就算没有配菜,自身也是一道极致的美味。
艾萨克和红仔已经一下子吃了半碗,可桌上的其他菜肴,却还没碰过。
林曾吃了两口米果饭,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他其实更好奇刘山寄来的羊肉,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拿起饭桌上的筷子,他朝那盘蒜蓉烤羊排夹去。(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