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这兔子拎回去,估计八九都进大房几口人的肚子里。
猝不及防被塞过来一只兔子,霍亦城来不及反应,下意识把兔子搂紧了些。
林茵把筐子捡起来,把自己采的草药再放进去。
霍亦城盯着她:“不要?”
“不要。”林茵回答的绝对:“还是你养着吧,要是在我家它没东西吃反而会被吃。”
看着她这态度,霍亦城有些不可思议。
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有不少穷人吃不饱穿不暖,还有的一年到头只能吃红薯过日子,肉沫星子三年两年都不带见一次的。
这只兔子又肥又美,一般人看到估计眼睛都亮了,这丫头竟然毫不犹豫的把兔子给了他?
林茵刚将草药放回筐子,看着霍亦城,又看了一眼他怀里的兔子,想了想开口。
“这小家伙你还是养着吧,挺可爱的,要是你做凭着现在的技术估计也做不到多好吃。”
提到吃的,林茵忍不住想到自己前世经常吃的叫花鸡。
听到林茵这么说,霍亦城盯着她:“你还会做饭?”
“怎么可能。”林茵翻了一个小白眼,“不好意思,只会吃,不会做。”
“是吗?”霍亦城看出来这丫头是个有性格的:“那你觉得什么好吃?”
林茵本想报几个菜名,但霍然想到自己不在前世。
现在这个时代能吃饱穿暖就已经很有福气了,自己说的那些菜估计连霍亦城都还没听过。
想了想,她还是说了一个比较接地气现在时代也能做的东西。
“叫花鸡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