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旺角是香港的红灯区,人头攒动,夜夜笙歌,时尚男女云集这里饮酒作乐,享受虚妄的人生和肉体欢愉。这片土地,自然也成为各个社团垂涎欲滴的肥肉。以前,洪兴老大飞雄在此一手遮天,不可一世。但是,现在有一伙来自福建的大圈仔野心勃勃,开始入侵旺角洪兴的地盘。打架,扫场,家常便饭啦。”
靓坤一边跟骨精强聊着天,一边在柜台上翻翻找找。
骨精强一巴掌拍开靓坤准备拉抽屉的手。
“做什么呀?”
“找点零钱当本钱,下楼打麻将。”
“打什么麻将?你给我坐下,明天去屯门找蛇仔明,他也是洪兴的,听花名就知道,是个蛇头,好多洪兴的场子都从他那里买北姑回来接客。你呢,从他那里接个想赚钱的北姑,先当个马夫混饭吃。”
“当马夫?你叫我当马夫?吃女人饭好丢脸的。”
“丢脸?你现在不是吃的我的饭?”
“你现在是骨精强强哥,不算女人。”
“打仔洪兴、四仔东星、联和出鸡精,和联胜坐馆鸡脚黑都吃女人饭,谁敢说他丢脸?在旺角混,哪个社团大哥吃的不是女人饭?我这里是马栏,你不当马夫,想做什么?”
“真麻烦,你直接从蛇仔明那里接想赚钱的北姑就行了嘛,想要多少都行。根本用不着我啊。”
“痴线!在香港,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不被禁止,不论这行为是有偿的还是免费的;但是,如果有第三人通过他人的有偿性行为获利,则这第三人就有罪。如果是我出面招揽北姑,那我这里就不是马栏,而是鸡寮,天天都得应付那些扫黄组。你白读了警校,连这些法律常识都不懂。”
“当马夫也是犯法的呀!香港《罪行条例》第137条规定,任何人完或部分依靠另一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并且明知该人从事卖淫行为的,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不管家人或男朋友或其他人,如果知道该人从事卖淫,并且完或部分依靠该人的卖淫收入为生,也可能涉嫌犯罪。此外,组织、强迫、协助、介绍卖淫等等行为也构成犯罪。一旦有事,我就有罪,你就无罪。我还是不是你亲生儿子?”
“你第一天出来混吗?看到警察,你不会跑吗?你老妈我呀,没给你生两条腿吗?有证据,就有罪;没有当场抓到人,那就是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