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在飞雄身后,靓坤来到了旺角一家规模并不大的夜总会,规模不大,但是装修可一点都不寒酸。
飞雄推门走进一个包厢,举手招呼道:“嗨,bill姐!”
越过飞雄的肩膀,靓坤看到包厢里只坐着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眼眶附近黑黑的,也不知道是黑眼圈还是眼妆,身穿西装西裤,发型是染着金黄色的斜前纹理烫,手里夹着一只直径几乎和她的嘴一样大的雪茄,伸手吸雪茄时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也是男款的,身上下能体现出女性特征的只有她脚上那双高跟鞋和耳朵上的那对钻石耳钉了。虽然神色萎靡,但是眉眼中还能看出来当年肯定也是个美女。
Bill姐从嘴上取下雪茄,站起来,和飞雄拥抱了一下。
Bill姐把飞雄拉到一边,拿眼上下打量着靓坤,“你带过来的?”
飞雄在沙发上坐下,笑道:“新收的小弟,够靓仔吧?”转头又向靓坤介绍:“这是和义盛的Bill姐。”
Bill姐点点头,坐回沙发上的主位,又用眼盯着靓坤的两腿之间,“就是不知道本钱怎么样?”
“那我就不妨碍Bill姐先试试货了。”
叼着雪茄并未点燃,飞雄知情识趣地起身出门,还贴心的把门给带上了。
看着包厢里只剩下自己和Bill姐,靓坤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Bill姐……”
Bill姐往沙发上一躺,闭上眼睛,只有手里的雪茄还在一口一口地嘬着,“你还在等什么?今天把我伺候舒服了,以后有你的好处。”
……
“对不起,Bill姐。”
Bill姐睁着眼睛,两眼空洞无神,“算了,不关你的事。”
“Bill姐,能戒就戒掉吧!人生还有很多其他的乐趣的。”
“你Bill姐,我,十三岁就出来混了,这些人生道理我懂的比你还多。以前,我只是贩毒,但是看到那些道友吸得云天雾地,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这么快乐,谁知道一沾上就甩不掉。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不是我玩白小姐,而是白小姐玩我。后悔都晚了!你可千万不要走我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