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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朝朝暮暮长相见 第三十一章 一路尾随却被发现(1 / 2)

出了大山,三人一路来到繁华的鄧镇。

这个不大的镇子就算在都城也很有名,“听说这里的百姓啊都以养蚕为生,咱们龙国大半的蚕丝都是从这里出来的呢。”

温沅一路莽撞,最终停在了一家绸缎庄门前,“出来得急,没带几身衣裙,所以我想……”

她巴巴地望着沈怀言,男人抱着手还有些受宠若惊,“这种事阿沅自己做主便是,一切以阿沅想法为先。”

做衣服很费功夫和时间,温沅觉得自己的决定可能会耽误路程,可没想到沈怀言丝毫不介意。

“那你进来帮我选个颜色吧。”自然地抱住沈怀言的手臂,温沅自己还没意识到这样的举动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多暧昧。

这绸缎庄算得上是鄧镇拔尖,无论是绣娘的手艺还是画师的技艺,在这样一个小镇子都是个顶个的,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抢着在这家做衣裳。

纵是这样,在温沅眼里也不过是平头百姓穿的东西,与她府上的那些衣料还是差得太远。

但既然是以普通人的身份游山玩水,也不能太过苛求。

能逛这间庄子的,在镇上也是非富即贵的小姐夫人了。

可温沅一走进绸缎庄,端庄大气的气质就与这里格格不入,周围的女子们瞬间失了颜色。

“小姐您喜欢素雅的色彩,这匹天青色的流光织锦您看怎么样。”春花将料子捧到温沅眼前过目。

不得不说这匹兰花织锦确实好看极了,在这庄子里至少也能排个前三。

温沅细手轻轻拂过织锦,鲜艳的蔻丹与淡雅的天青色形成强烈对比,也让人不得不注意到她那十指红蔻丹。

这蔻丹虽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但这样艳红如血的颜色,是皇族的象征,只有皇室中人才配染。

做掌柜的个个眼尖,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有钱主,立马堆笑上前,“小姐,这是咱店里最后一匹了,您这身型婀娜,正合适做一身广袖裙呢。”

“那便做身广袖裙吧,要多久?”

“这就得看小姐选什么绣样了,您随我来茶室,品着茶慢慢挑选。”

掌柜的正想着这回可来了个大财主,步子还没挪开,店里另一位客人就把温沅给得罪了。

凡事得有个先来后到,这匹衣料温沅先看上,都已经定下了,还能被人从手中抢走,“方掌柜,这匹衣料,我家小姐要了。”

春花也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布料与那丫头撕扯了起来,“先来后到,这是我家小姐先看上的。”

“这鄧镇还没有我家小姐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你知道我家小姐是谁吗?”丫头气焰嚣张,想来她的主人也不是无名之辈。

但这龙国除了后妃公主,还有什么女子的身份能高过温沅,春花自是不屑一顾,“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趁小丫头不注意,春花一把就将她手里剩下的布料扯走交给掌柜的,“掌柜的我希望你能明白先来后到这个道理。”

掌柜的自然明白,可是……这丫头的小姐是镇上大地主的女儿,家财万贯,就是县丞也要给几分薄面。

若是被大地主知道了今日之事,那他往后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眼前的几人都是外乡人,不做他们的生意也不会得罪到谁,权衡之下掌柜的还是拒绝了春花。

亲自将布料交到了那嚣张气焰的小丫头手上,“还望在小姐面前替我这小店美言几句。”

这态度瞬间让那丫鬟涨了气焰,嚣张地看着春花,“掌柜的,你很懂事。”

“是是……”掌柜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春花,感觉自己快被她生吞活剥了,但……反正都是几个外乡人,得罪了就得罪了吧。

温沅一直生活在都城,要不就是待在飞花城,谁敢对她说一个不字,今天还真就让她遇见了。

不过他们也只是路过这里而已,便也懒得和一个无名小卒起争执,想着算了就叫走了春花,“去别家店看看吧。”

三人刚出店门,沈怀言又感受到了那股气息,他将温沅护在自己身后,侧脸轻声道:“沅沅先在店内等我,有任何不对劲,就带着春花躲进我送你的手镯里。”

关于手镯的用法,自己已经教给过温沅了,而她也运用得很好。

“小心……”温沅不放心地松开自己的手,看着沈怀言走进街对面的巷子里。

阴暗的巷子里,那位从都城一路跟来的捉妖师早已等待许久。

被他偷袭的伤,还没完全恢复,但沈怀言还是有足够的把握将这老头和他的徒弟……全部杀了。

“妖孽,你到底将我妹妹怎么了?用妖术迷惑温沅对你倾心!”凌无风手执长剑向沈怀言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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