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欢迎、欢迎,很高兴能再一次见到你们啊。”沈城看着眼前这几个年轻人,脸上的笑容不加掩饰。
“沈导,之前是我们太年轻了,没有体会到您的苦心,以至于这一段时间以来撞了这么多跟头。”为首的年轻人苦笑道。
“没关系,青年时期就是给人犯错误的,只有多尝试两次,才知道你到底适合什么。”
沈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这几个年轻人是燕京小有名气的乐队,里面的成员因为爱好和梦想走到一起,无论是才华还是能力都相当出众。
当初,在谭青的介绍下,沈城和这些人有过一次愉快的合作,就是《王大伯之歌》,效果自然不用多说。
当时沈城就表达了自己招揽的意思,但是这几个人婉拒了————他们想出道,想成为舞台上亮眼的巨星,而不是在娱乐公司做着幕后工作。
沈城没有勉强,留下自己的名片、开出自己的筹码之后就让他们走了。沈瑶有一次问起来,沈城说他们也就半年的时间就会找回来。
毕竟,在这个看脸的娱乐圈,在长相普通、没有任何背景和资源的前提下,只有才华就想成为万人迷无疑是痴人说梦。
所有的娱乐公司都希望他们进入幕后,表面上很热情,但开出的价码却一个比一个低,有的甚至还在合同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一个不留神就成了卖身契。
兜兜转转将近一年,初入社会的棱角和豪气被消磨的一干二净,他们开始迷茫了。
“要不,我们去哈哈乐吧,当时沈导开出的条件也还不错······”
“我同意。”
“那就哈哈乐吧。”
“我也同意。”
沈城跟他们签了长期约,并让聊城那边给他们办理了入职手续,从此以后他们就是一名光荣的哈哈乐人了。
沈城可是出了名的好老板,爱员工仅次于爱玩具,让人心生敬仰,视为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这一下,公司又一块短板被补齐了,音乐部门的框架算是搭建起来了,到时候再见一个录音棚,就是彻底摆脱每次录歌都要出去花钱的噩梦啦!
······
为首的年轻人叫做余飞,平时人称大飞哥,沈城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还是一个拽拽的年轻人,现在就沉稳多了。
“你们来的正好,我这里有一个任务。”
沈城把一张纸递给他们,上面是几句歌词————小小少年,很少烦恼,眼望四周阳光照······随着年岁由小变大,他的烦恼增加了。
当时这首歌给沈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快乐小神仙,快乐小少年”一样,直击心灵,总感觉这首歌感情到位!
“我给你们清唱一遍,伴奏和编曲之类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沈城给他们简单唱了两句,大飞哥在那里认真的听,旁边的几个乐队成员用笔在五线谱纸上记着。
“放心吧沈导,没什么难度,两个小时之内给您做出来。”
“哈哈,好好好。”
年轻人就是有冲劲儿,不知疲倦,有多大力气使多大力气,虽然没有什么技巧,但依旧让人舒服的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