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我知道您话里的意思,不瞒您说,芳华的名声我听说过,但跟芳华相处了这么久,我相信芳华不是那样的人,绝对是有人故意陷害她。”
“我喜欢芳华,并不是因为她长的漂亮,而是因为她勤劳善良,勇敢努力,敢作敢为的精神,我对芳华是认真的,是以结婚为前提追求她的!”
男人都喜欢长的漂亮的,他承认他也不能免俗。
一开始在大王庄村外的小土坯房里吸引他的,的确是林芳华漂亮的外貌和鬼灵精怪的性格。
可真正让他彻底放不下的,其实是那个明明看起来狼狈,却无惧别人的眼光,在城南三岔口卖油煎爬叉的那个林芳华,是那个明明初中没毕业,却敢于挑战高三插班考试的林芳华。
有种喜欢,无关相貌,无关年龄,只要想起那个人,双眼就是明亮的。
此时邵辰的双眸就是明亮的,明亮到林芳华几乎不敢看他的眼睛。
这一刻她忽然就释然了,人家没谈过恋爱的小鲜肉都不怕羞,她一个21世纪重生过来的新时代女性还在这害羞个什么劲?
假如以后邵辰变心?
——那就分手呗!
谁年轻时没遇到过几个渣男?
谁年轻时没谈过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林芳华的这点心理变化,饭桌上没人知道,就算是邵辰感觉到林芳华的眼神变了,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刚才的一番话。
王大挺松了一口气,看邵辰的眼神也由一开始的纠结变成了亲切
“小邵啊,我相信你对芳华是认真的,但这院子太小,你跟小姜同志晚上……”
邵辰从善如流地回道“舅舅,我们已经在招待所订好了房间。”
“那就好。”
王大挺满意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