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虽然有点少,但一想想这么大一盘子饭菜只需要七毛钱,刘大叔也觉得满足了。
他先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下一秒,眸光顿时发亮起来。
这红烧肉肥瘦相间,松软滑糯,入口即化,味道简直美极了,跟他之前吃到的那些红烧肉完全不同。
再吃一口肉汤浸泡的大米饭,刘大叔美的眼睛都快要眯起来了。
“你这肉咋做的啊,咋就这么好吃呢?”刘大叔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大挺一听,顿时得意起来,“那是,炖红烧肉的调料是我们家芳华从驻市带回来的,听说驻市有一个姓王的人,配的调料可好吃了!”
“真的?”
刘大叔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寻思着什么时候也去驻市买一点调料回家用。
林芳华微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调料她也是上次去驻市办医师资格证的时候顺便买回来的,原来以为只是做调味料的普通家庭小作坊,可是买回来吃了以后总觉得味道有些熟悉。
尤其是那个作坊的店主看起来超级眼熟,后来一想,十四香盒子上印刷的人头像不正是他吗?
十四香的调味品的厂址,可不就在驻市吗?
面对这个年代多如牛毛的未来大佬,林芳华早已经淡定了。
刘大叔三下五除二地吃完快餐,喝了紫菜蛋花汤,付完钱后抹着嘴巴依依不舍地走出鹏程小吃,一边走还一边道“真好吃!我晚上还来!”
林芳华开玩笑般地道“刘大叔,您要天天来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