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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天才(1 / 2)

梁实秋在他的笔记里回忆当年去美国留学的情形,那篇文章叫做《唐人自何处来》。文章里写他和几名同学弃舟登岸,在西雅图盘桓了一夜,都“在床上闷坐,背井离乡,心中很是酸楚”。其中一人去大街上溜了一圈,冲回来大声地说:“我方才到街上走了一趟,发现满街上全是黄发碧眼的人,没有一个黄脸的中国人了!”

另一人听了之后,哀从衷来,哇的一声大哭,趴在床上抽泣。西雅图并不算荒凉,彼时他们也是二十多岁、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只是这等远渡重洋、背井离乡的孤寂,非设身处地便不能领会。

梁实秋先生说:“那份感受是够刺激的。”

露生没有读过这篇文章,却是在下船的那一刻真实地领会了梁先生的心情——船上的时候尚且不这样觉得,因为海是辽阔的、人是渺小的,毋论巨轮有多大,在轮渡之上便觉都是行人。乘邮轮从南安普顿到纽约,大概需要一周左右,到达纽约的时候是11月底了,这一船的人无论贵贱、大多是回来过年的——圣诞节,外国人的年,别人都是归、只有自己和求岳是去。随着纽约港愈来愈近,许多人在船舷上翘首盼望,看见雾霭中的纽约城——阳光透过清晨的薄雾照射下来,女神在光和雾中巍然伫立,远望高楼栉比,这座庞大的都市永远令异乡人有那么一秒钟要感到彷徨和陌生。此时的纽约、后来的东京和上海,它们都有那么一种气质,是自成一体的钢铁水泥的巨兽,披挂着灯光与玻璃,人不归属这座城市,是这座城市的点缀品。唯有下船时扑面而来的城市热岛的湿风、检查人员漫不经心的“FirsttriptoNewYork?”露齿一笑,“WeletoNewYork!”却给远来人一点亲切和希望,像猪笼草囊口的一点花蜜。

他们两人是头等舱下来的,因此不必过检查的关卡,未入港时就有侍应带着乘小船过来的海关人员去船舱清点贵宾们带来的行李,使其免受惊扰,报关手续都一并代办,贵宾们所需的只是在私人甲板上稍事签名而已。因此求岳和露生也绕过了守候在港口的记者——电报跑得比船快,报纸们早已闻知中国王室乘坐奥林匹克号抵达纽约,这不算什么大新闻,但好歹可以在天窗上填一个豆腐块——可惜一个是流量明星、另一个是热搜达人,防火防盗防记者这一套,金总和黛玉兽实在太熟练了,记者们扑了个空。

他们在国内就订好了酒店,麻溜儿地坐着酒店派来迎接的贵宾车扬长而去。

露生回头看车窗外的纽约港,此时倒还有许多黄皮肤的人在码头行走,那些是雇佣来的华工,有些还留着辫子,在码头上替人搬运行李。车子驶过大桥、驶入曼哈顿,就再也见不到一个同种的面孔了,满街的匆忙而过的男男女女,一色的风衣长裙,抬起头来,皆是白皮肤、绿眼睛,偶尔有小孩向车内投来好奇的眼睛——发现居然是个黄种人坐着礼宾车,惊讶地叫道:“PigletsRollsRoyce!”

这一时一刻方觉自己是真的远离母国,孤鸥入海的感觉。

求岳看他沉思凝睇,握了他的手笑道:“第一次出国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

“我在想,德龄格格那时来美国,是否也是这样如珍奇异兽一般,供人赏玩?”露生直视后视镜里司机的眼睛:“他们看中国人的表情总是不大客气。”

司机慌忙把眼睛收回去,咕咕哝哝地在前面:“sorry”

他所说的“德龄格格”是西后身边的女官,二十年前嫁了个美国老公,嫁鸡随鸡来了美国。据说当时没少开新闻发布会,各种添油加醋的回忆录写得差似晋江小说,让闲得屁急的美国贵族们消遣了好一段时间。回国之后,她的这段留洋经历又成为国人津津乐道的话题——此时身在此中才知“外国人”三个字的滋味是不好受的,难怪求岳要拿一个身份才能施展拳脚,若是光头光脑地来了,不知要怎么受人白眼。

露生不觉心道,幸而是我陪他来了,要是他只身前来,一个说话儿的人都没有,那该多难受啊。

求岳看他有些含情、有些寂寞的小表情,伸了腿笑道:“林黛玉,又多愁善感?中国人也没你想得那么少,唐人街多着呢——再说人家可能都没当你是中国人,说不定以为你是小日本。”

黛玉兽哼道:“日本人哪有我好看?”

——嘿!

两人你撺撺我、我撺撺你,在后座上捣鼓了一阵,又笑起来了。

他们下榻在广场饭店。

到了酒店,心情就一下子放松了,国内的装潢倒是跟欧美光速看齐,只不过中国的中式点儿、美国的西式点儿,所以说有钱人到哪里都是家——穷可以穷得千奇百怪,但富贵却往往始终如一、使富贵中人多有“宾至如归”之感。露生揭开客厅的钢琴,叮叮咚咚按了几下,不觉笑了。

金总也在钢琴上乱按:“小朋友,美国还是好玩吧?”

露生笑道:“跟咱们中央饭店,却也没有什么区别。”

两人在房间里用了晚餐,不免又在美国大床上鬼混了一会儿,金总看过的美国电影这会儿都争先恐后地排队表演,还都是被电影院专门CUT掉的那类镜头,直弄得露生蒙着被子道:“你要死了,在船上都依你了,下了地你又这样!”蒙着头笑道:“你是一个狗变的。”

“狗哪有我厉害。”

“狼狗。”

“不觉得这床特别舒服吗?”求岳笑了扯他:“出来,洗个澡再睡。”

——大浴缸也很舒服!

浴室里也设吧台,开好的贵腐放在浴缸边上,露生闻着红酒道:“今天也算解了乏了,明日就该干正事了。”

金总:“……”黛玉兽是越来越骚,都敢说这叫“解乏”了!带坏了仙女,真是惭愧惭愧。听他说“正事”,从浴缸里冒出来:“想多了小朋友,你见过谁在酒店里谈生意?”

“……酒店里谈生意,不是很正常吗?”

“话不是这样说。”金总把香水挤着玩,“正经生意,当然可以在酒店谈,但咱们是来骗钱的。”

在国内的时候,求岳就和露生约略说过这次行动的计划,事实上这个核心非常简单,那就是“旁氏骗局”。

这个诈骗技巧不算新花样,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美籍意大利人CharlesPonzi设置了一个皮包公司,然后向社会集资,声称投资者能够在“三个月内获得高达40的巨额利润”。

金总:“这种鬼话会有人信吗?”

答案是当然有!

不仅有,还特么超级多!

半年内,Ponzi吸引了三万个投资者(三万个!),拐骗了超过1500万美金,并且越骗越爽,从美国骗回老家,大有打过大西洋骗尽全欧洲的气势——要不是被美国当局抓捕归案,这哥们就要骗到墨索里尼头上了(差点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哥们儿有勇气,必须给鼓个掌。

露生当时好奇道:“既然身无分文,怎么会有人相信他的话呢?再者说三月得本钱一半的利润,他足足骗了大半年,这谎又如何圆?”

“简单。”金总笑道:“拆东墙、补西墙。”

事实上,越是简单的骗术越是生生不息,直到21世纪,庞氏骗局仍然是金融诈骗中最主流的骗术,而它在21世纪的名字就很大众了——“传销”。

要操作这个骗局并不难,其实就是用下家来养上家,我们先从傻子A手里筹到1万元,然后骗来傻子B和傻子C,从B和C的两万元里拿出4000元来给A。

傻子A:“这果然有40的回报!”

傻子D:“请让我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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