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亲手杀死他(1 / 2)

(),

“真是愚蠢。”

上阳地界有个少有人知的万星塘。

眼看大路朝天,状似广阔,可其实里边的路错综复杂,条条路都通往一个死路——这是个天然迷宫。

像孟九安这样熟悉地形的本国人,几乎可以抄近道到达山顶,而后将猎物包圆。

——两日后。

孟九安站在万星塘最高的一处山巅,风将他铠甲下的袍摆掀起,将军军姿卓越。

背手而立,望着远处如同蚂蚁一般小,在移动的大周兵。

飞鹰出现在身后:“殿下,现在动手是绝佳的时机,要准备吗?”

季时宴定然怎么也想不到,他一世英明,最后会因为一个女人,被人赶到一个死胡同里,当成瓮中捉鳖的鳖。

孟九安捻了捻手中一个用稻草编成的环,

——很旧了,但是截面上覆上一层光滑,显然是被人把玩了很久模样,那稻草也已经从翠绿,到现在的橙黄枯草模样。

飞鹰见过很多次,似乎总是见殿下抓在手里。

有一次还断了,他叫殿下重新割了狗尾巴草做一根,殿下也没理他。

只是后面真弄了根狗尾巴草,见殿下亲自动手,将那断口编上了。

再后来飞鹰就不敢问了。

那队不过百人的人马,一路逃了三日。

即便他们不动手,没有粮草,到最后也会饿死在万星塘。

“死在上阳,也算是他季时宴的福气,”孟九安冷嗤:“走吧,送承安王一程。”

发现他们在山顶的时候,为首骑在白雪战马上的人显然惊讶异常。

孟九安站在高高的山脉上,离他大约五百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不够看清一个人的表情。

他手上抓着用惯了的一张弓,这弓跟他出生入死,曾要过多少敌国将领的头颅。

他挽起弓,对准那个白色战马上的人:“季时宴,我赢了。”

声音散在风里,带着果断,飘向山脚。

季时宴那队几十人的人马立刻做出防守——但是没有用,他们手上只有剑,一张弓都没有。

跟带着人准备齐的孟九安比,就是以卵击石,不会有任何胜算。

逃了三日,最终是要败的。

隔的太远看不清,孟九安其实很想看看季时宴此刻的表情。

这个与他斗了许多年的死敌,有一日要彻底败在他手里时,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所以他没有急着射出这一箭。

“承安王算计的好,为了保住卿酒酒一命,不惜以自己做诱饵,将我引到这里来,”孟九安的声音回荡在山谷,很清晰。

他专门为卿酒酒准备的,显眼的红衣。

孟九安亲眼看着跟另一匹白马离开了。

他为什么笃定自己追的人是季时宴,是因为觉得,季时宴如此以身试险,不惜暴露,他将卿酒酒看得比命还重。

比命还重的人是不会带在身边逃亡的。

所以孟九安相信,另一匹白马上有卿酒酒,却不会有季时宴。

“只是不知道值不值得?她活了,你死了。”孟九安仿佛知道怎么伤人:“反正她也不爱你,你说说你死的有什么值得?”

马上的人动了动——隔的太远,他要做什么是看不清的,只知道他将剑从剑鞘里取出。

仿佛是一个令人戒备的动作,孟九安身后有人的箭射了出去!

季时宴身边的战士立刻围成一个圈,将他护在中间。

其中一个中箭倒地。

僵局被打破。

孟九安歪了歪头,他扯出笑,与从前所有时刻一样,笑的很邪——

“飞鹰,打个赌,本殿下一箭能不能要了承安王的命?”

飞鹰盯着那群毫无威胁的人:“殿下百发百中,无一例外。”

他的话音刚落,孟九安手中的那支箭便飞了出去——

箭风凌厉,是上阳传闻中最厉害的射击手,是百发百中的大殿下。

是上阳西北军队中的定海神针。

那一箭带着杀意,破风而去,直指中间白马背上那个一身帅甲的人的心脏。

周围的人要拦,可却听那人一声:“让开!”

最新小说: 无上至尊,从斩妖除魔开始 携崽死遁,疯批权臣跪求当爹 穿成皇孙,开局保下亲爹太子之位 三国:十倍速度,貂蝉说我太快了 全球末世:开局觉醒吞魂天赋 穿书后,我和闺蜜玩坏男主! 替嫁后,我成了九零首富少奶奶 1秒1血脉,觉醒荒古圣体我独断万古 真千金被赶出府,摄政王宠翻了 浅藏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