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希早就想去外城看看了。
内城的商业区与外城截然不同。
在内城,只有店铺而没有集市——这么富丽堂皇的地方寸土寸金,怎么可能把宝贵的地皮用来建那种乱哄哄的东西至于贵族们需要什么,自有商人们送上门,再不济还有仆人出去购买呢,哪里需要什么集市,只要有些华丽的店铺,给夫人小姐们提供出门逛一逛,花一花钱的机会也就是了。
当然,在这些店铺之内的货物,正如毕维斯所说,都是奇珍异宝。布匹、香料和宝石基本就涵盖了所有,另外就是一些来碰碰运气的机巧玩艺儿,比如某炼金坊里出来的有花香的蜡烛,或者哪个工匠精心制做的会动的小玩偶之类。
但即使是这些东西,也逃不过“精致、华丽”的范围。比如一个玩偶若用的不是珍贵毛皮,又不是用宝石镶嵌双眼,那么即使看起来再可爱,也不会被夫人小姐们选中——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摆在案头,只会让来访的宾客取笑寒酸。
因此对于陆希来说,这些东西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它们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再深入研究。
并且这种东西再怎么挖掘,也只属于上层社会能够消费的东西,于民生并没有多大意义,于长云领就更没什么好处了,比如说她若发现某种新宝石十分美丽,但这个宝石矿又搬不到长云领来,那就无法增加长云领的收入,也不能给长云领的领民们增加工作岗位,最终只是便宜了原产地的领主罢了。
所以,还是去外城商业区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捡漏的机会。
去外城区逛逛街这种小事,却被仆人们搞得如临大敌的样子,一群护卫、男仆和女仆们齐上阵,似乎恨不得弄个罩子把她连人带马车都罩起来。
“不用搞这么大阵势——”陆希一阵无语。想到在黑莓上逛过的小小集市模样,她只能削减出行的人手,“用一辆小一点的马车,所有人都穿得普通一点——哎,不需要这么华丽的裙子,集市上的地面……给我找双靴子来,再找一条裙摆最
短的!”
总之一通折腾之后,来到外城他们仍旧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没办法,即使是换了最小的马车,单看拉车的两匹半鳞马,就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更不用说还有护卫和男女仆人。
好在到底是王都,即使外城的人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一路都有人行注目礼,但好歹没有像围观什么珍稀生物似的——其实这也是陆希过虑了,这年头平民若是冲撞了贵族,当场被打死都没人管,又怎么敢有人来近距离围观呢
外城的商业区确实比较脏乱差,甚至因为有牲畜的原因,还有让人不快的气味。这时候陆希就发现女仆们准备的面纱实在有用,而且这种专门用来做面纱的料子还有过滤的功能,戴上之后仿佛戴了个口罩,瞬间就把不妙的气味去除了大半,而且还没有口罩的憋闷感。
所以神术物品自有其好处,就是太贵了没法推广啊。
陆希这么感叹着,走进了商业区。
应该说,在主要的道路上,还算是比较干净的,至少没有明显的“哔——”之类,不管是人的还是牲畜的,而且在主干道两边的店铺也整齐干净,毕竟这些也都是正经商人,只不过因为本钱小,没有资格往贵族府邸里送货,也挤不进华丽的内城区,就只能把货物摆到外城来了。
陆希让马车停在了外面,她和金羽只带了两名女仆和海因里希以及灰羽步入商业街,但是这副架势还是唬着了店铺里的人——这些人只是本钱少,并不是毫无见识,单看海因里希这张脸,就知道来者颇有身价,要知道,这年头女仆不大值钱,男仆才更能给主人撑脸面,像海因里希这种英俊到少见的仆人,基本都是贵族家的。
倒不是说大商人雇不起男仆,而是这年头风气使然,若是一张脸能被贵族家看上的,那就绝对不会去商人家,所以像海因里希这种水准的,肯定不会自降身份去给商人家做仆佣的。
当然,当初他也是这么干的,直接混到了法比奥面前,然后又忽悠着法比奥把他送给伯爵夫人,最后成功留在长云领,还跟陆希接上了头……
所以,现在他被店铺的伙
计们重点关注并且私下议论,也是很正常的嘛,对
陆希是听不清那些人说什么,但只看海因里希黑着个脸,就知道议论的内容一定很有趣。
“他们说什么”她故意问。
海因里希嘴角抽了一下,陆希觉得自己听见了磨牙的声音:“说你一定是大贵族的小姐!”这是实话,但不是原话,原话说的是:能用得起这么英俊的男仆,一定是大贵族!
灰羽转过脸,无声地咧嘴笑了一下。他当然是听得见那些人在说什么的,不过也无心戳穿。他是听底下的仆人们议论过,说海因里希的来路有点问题,所以伯爵小姐也不喜欢他什么的,但据他这段时间的观察,伯爵小姐这个态度可不大像“不喜欢”的样子,毕竟他们这些“伯爵小姐的人”聚拢起来讨论的时候,可哪回也没落下海因里希。
所以灰羽自己笑一笑就算了,并不打算拿这个去打趣海因里希。盗贼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仆还是不要随便开玩笑的好。
陆希也就是故意问一下,看海因里希黑了脸,她就偷笑着去看店铺里的商品了。女仆的死大概是惊动了海格勋爵,这几天他声称骑马的时候伤到了腿,一直在自己的府邸里闭门不出,连舞会都没参加,导致海因里希根本没机会潜进去见那位女管家,所以颇有几分恼火,这脸已经拉了好几天了。
说起来这魔鬼经常把她气得要命,现在看他拉着脸,还是挺有趣的——陆希无良地想,愉快地笑了起来。
这么一位尊贵的人竟光临自己的店铺,店主人早就受宠若惊地跑出来,把伙计挤到一边,亲自招待。现在看陆希面带笑容,还以为看中了他的商品,立刻卖力地吹嘘起来。
陆希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这个店里卖的是一些手工制品,内容倒是五花八门,大到铜制的烛台,小到打火用的火晶,属于杂货铺子。
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太贵重的,顶多就是镶嵌一些廉价的宝石,毕竟这是在外城区,太过贵重的东西摆在店铺里是卖不出去的。所以店主人也很聪明地没有夸耀材质,只吹捧制作者
的手艺。
陆希对那些烛台之类的摆设都不感兴趣,倒是这里有一些小动物模样的玩偶,穿着人类的衣服,看起来怪可爱的。
店主眼尖地发现她对这些露出兴趣,连忙招呼伙计从后面的柜子里又翻出好几个玩偶,殷勤地送到她眼前,并滔滔不绝地介绍这东西是用“上好羊毛”,“精工细制”而成云云。
莉斯忍不住嗤了一下:“什么上好羊毛,这都是很一般的羊毛。”以为他们长云领没有羊毛地毯吗她又不是没见过好羊毛!
店主干咳一声,陪着笑说:“太细的羊毛做这个并不合适……”他强行解释了一句,又连忙向陆希介绍,“可是这确实是好手艺,您看这简直就像是一只真猫……”
这点陆希倒是赞同。这是几个羊毛毡玩偶,都只有巴掌大小,确实做得活灵活现,比她从前在网上买的丝毫不差。
“这几个我都——”陆希拿起一只猫妈妈,声音忽然断了。
这只棕色条纹的猫妈妈怀里抱了一个小襁褓,里面包的却是一只小老鼠。小襁褓只有拇指肚大小,里面的小老鼠就更小了,却仍旧栩栩如生,可见手艺过人。
但让陆希失声的可不是什么小老鼠,而是这个不起眼的灰黄色襁褓。
这个襁褓像缩小的半个蛋壳,外面也是毛茸茸的,看起来跟玩偶的质地很相配,所以很容易被人以为也是羊毛戳出来的。
但陆希上手摸了一下就知道不是,这个襁褓是硬质的,绝对不是什么羊毛!最主要的是她认得这东西啊,这是半个蚕茧!
“这玩偶是什么人做的”陆希抑制住心中的喜悦,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问店主。
“是我邻居家的小子。”店主连忙回答,心里却嘀咕起来,看样子这位小姐很喜欢这类玩偶,甚至还要问制作者,莫不是要把他收做自己的家仆吗要是这样的话,那个小子可交了好运了,能用得起这么体面的男仆,必定是贵族家的小姐,给贵族家的小姐服务,简直就一步登天了啊。
这么想着,店主都觉得自己要嫉妒起来了。哎,早知道应该让自己的儿
子也学学这门手艺就好了。然而他之前觉得这些东西卖不了几个钱,让儿子去做珠宝学徒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尽管心里懊恼,店主仍旧满脸堆笑,殷勤地立刻叫自己的伙计:“快点回去把埃德加找来!”
“埃德加——”伙计挠了挠头,“他今天早晨来送玩偶的时候说过,要出去收羊毛,明天才能回来呢。”
“那就把地址告诉我们,我们会自己派人去找他。”琳立刻接过话头。难得伯爵小姐有喜爱的东西,虽然这种毛茸茸的玩偶并不贵重,但确实挺可爱的,收一个工匠专门替小姐做玩偶也没什么。
或者说,这才像贵族小姐的举动呢。之前伯爵小姐实在是太朴素了,甚至没有什么特别爱好的东西,简直都不像位小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