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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念娣等了足足两天,一颗心已经等到绝望,不抱一点希望。
正当她决定自己溜出去,再跑回去,不论是死是活,也要看到女儿时。
门口终于传来了动静,开门进来的,是罗炜。
那一刻,梁念娣瞪大了眼睛,浑身颤如抖筛。
直到她发现罗炜是一个人回来的,眼前一黑就要倒地。
罗炜连忙上前去把人扶着,哑声道,“孩子没事,我带出来了,她就是有些发烧,我带她去医院了,喊了人在那照顾着,怕你担心特意回来先说一声。”
梁念娣的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又缓缓的坠下。
听到孩子发烧,她着急,但是支撑到极致的身体再也扛不住,只紧紧抓着罗炜的袖子,连说了好几声,“谢谢,谢谢。”
泣不成声的几句后,她身疲力竭,就这么晕了过去。
“念娣!”
罗炜惊呼,他其实很少喊她的名字,因为觉得这个名字对女性来说实在是侮辱。
但现在紧急,他一时无措。
还是朋友及时出现,将买好的午餐放到桌子上,叹了口气,“你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这女人能把自己磨死。”
罗炜抱紧了梁念娣,才发现她浑身滚烫,赶忙道,"送我去医院。"
男人也惊讶,“真是活生生急晕过去了。”
来不及多想,抓着车钥匙,两人带着梁念娣去了医院。
挂上盐水后,梁念娣过了大半个小时才退下去一点烧,人还是醒不过来。
不过医生过了,她这是忧思过度,加上精神过于紧绷,不能说是油尽灯枯,但确实到达一个极限了。
现在昏睡,就算是给她强制休息,充充电,等休息好了,就会醒来的。
也就是说,没有大碍。
这才算是放心了。
此刻病房里,就两张床,一张床睡着的梁念娣,另一张床则是她的女儿。
其实他没跟梁念娣说,她女儿生病了,病得不轻,天生的血液病,又从小被忽视。
那天他让人将瘸子制住,自己带着孩子离开时,刚好孩子犯病了。
他不得不第一时间去了医院,换了好几家,才捡回了孩子一条命。
医生还说,这个病罕见,国内的医疗水平有限,建议他去更大更发达的地方看一看。
还说宜早不宜迟,否则每一次发病,对孩子来说都是一次生死关,一旦没闯过来,人就救不回来了。
罗炜愁这个事情,愁了两天,决定要把这件事瞒下来。
梁念娣的命已经太苦了,他不想再折磨她,这才耽误了两天。
身旁,朋友看着他在那儿发呆,不由开口,“你怎么想的啊,耗这么大的精力帮这个女的,以前可不见你有这么好心,同情心泛滥啊?”
罗炜看了他一眼,烦心的道,“闭嘴。”
朋友撇撇嘴,双手插兜的坐在椅子上,声音放低了一些,但话没有停,“你可是跟你爸说,出来散心的,结果在这一待就是这么久,你家里已经催的不像样了吧?要我说咱赶紧回去了,这儿再好终究不是知根知底的地方,这女人你也算是帮到了,还真想帮一辈子啊?”
罗炜视线落在床上的梁念娣身上。
她不算多好看,但是却让人很舒服,其实第一次遇见她,罗炜也没当一回事,就是他枯燥生活的调剂品。
只是越接触,越觉得她像是一张白纸。
可了解的越深,才知道她的白纸下,掩藏的是多少血迹累累的伤疤。
这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这短短的二十几年,已经受够了常人几辈子的苦。
他的确没有那么多的同情心,可他第一次这么同情一个女人。
病房里安静了几分钟,随后响起罗炜突兀的一声,“有何不可?”
“啊?”朋友有些懵,没把前后的话联系到一起。
罗炜却已经没了耐心,手指挤了下眉心。
随后看向他,道,“你先回去吧,顺便帮我准备一些东西。”
“准备什么?”
罗炜目光低沉,缓慢的说了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