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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想做魔王先当小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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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连野狗都不如的锋中野,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只是那个“喂”或者是那个“嗨”,就是因为加入了野中锋后,他才将这三个字反过来用,把自己变得有名有姓的。

锋中野用这名字,也确实没人有意见,因为他一来就打成了野中锋的传奇,历经七场战斗不死的他,当之无愧地成了这野中锋里面的无冕之王。

可只想活下去的锋中野,怎么会想到,他一改传统没有三场晋级,不是被龙角城的人给忘了,而是他身后那些将帅们,把他的死活当成了最为瞩目的一个赌注罢了!

当年那些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都在为锋中野没有晋级而鸣不平,他甚至还自嘲一般的以此取名了,但是只要有吃有喝,锋中野就愿意这样继续打下去。可没怨言没反抗的他,却还是没能保住这个,他用血汗换来的饭碗;那些连输五六场输红了眼的将官们,终于还是忍无可忍的出手了。

已经在战场上磨炼的,仿佛打不死的锋中野,没死在蛮荒铁骑之下,却在第八场战斗结束后,被他倚为靠山的上级,从背后轻轻松松的破碎了信任与身躯。几个人粗暴的扼杀了这个野中锋卑贱的生命,就为了几两赌输的散碎银子。

本来就在锋中野被三把刀反复捅进要害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死定了,因为他能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身的力、满身的气,都一下子泄光了。所以当锋中野再次睁眼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到了地狱,已经身处冥府了呢,因为这里也太他妈的冷了。

这深邃的黑,这灰蒙蒙的白,这彻骨的冰寒,不是地狱却是哪里的人间?可等锋中野部恢复视力后,看到的却是漫天璀璨的星汉,以及一盏刚刚点起来的巨大冰灯。

“知道这是哪里吗?”点灯人回身问道。

“——啊······”锋中野一开口,风雪灌入堵塞了他的话语。

“这里是火龙眼雪山之巅,你看远处,那绵延万里的一线灯光,可曾猜得出是什么吗?”点灯人闲庭信步,谈笑风生。

“长——城——!”锋中野紧咬牙关,才能勉强吐字。

火龙眼雪山,山下诸国无不敬畏的神山,因其山顶时有时无的火光得名,又称“天眼俯瞰”。

锋中野毕生难忘,那是乙未年的除夕子时,深空暗夜星海浩瀚,他就是在那时候,跟魔鬼签订了卖身契。

点灯人衣着单薄,白衣在风雪中若隐若现飘飘欲仙,冰雕内的灯火刚刚点燃,冽风带动冰屑掠过,火光在刀风中摇曳生姿,强势蓬勃肆意绽放。

白衣异人背对着灯光,轻描淡写的淡淡说道:“锋中野,如果我能让你活下来,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背光阴影中,锋中野斜依在一个冰龛之中,在灯火燃起的一瞬间,回魂了。听完点灯人的问话,锋中野冲口而出道:“任何代价!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话音刚落,点灯人身后突然流光溢彩,其人在亮如白昼的火光中轻轻笑道:“那好吧,我这就带你上天。”

点灯人说完,突然雪雾铺面,遮盖住了从天而降的一只,巨大到铺天盖地的嶙峋鸟爪,或者说是龙爪,一把将锋中野抓起来带到了漆黑的夜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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