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乐捧着一杯热茶,一边喝一边看着老街上的行人,已经到了十一月份,天气由凉转冷,他身上穿的有点儿少,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怎么一个小偷都没有呢?
马乐心中疑惑。
难道自己的眼力就那么差吗?连一个都抓不到?不,是连发现都发现不到。
要知道师父可是一天就能抓十几个呀。
是不是有什么窍门,而自己没有掌握呢?
马乐一边到处看,一边在心里头琢磨。
扒手,说起来应该算是个技术活儿,并不是谁都能够吃这碗饭的,看电视电影里面演的,在正式出道之前,通常都需要勤加苦练,像什么抓一把豆子撒地上,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捡起来,或者往油锅里面放铜钱,用两根手指去夹,长年累月,速度绝非常人所能比。
而且在正式出道时,还有团伙成员打掩护,不仅不容易被目标发现,甚至连周围的人都很难看见,这是一种伪装,也是一种默契,如果轻易就让人发现,那还不被人直接扭送到派出所?
“看来自己得更加用心才行。”马乐心想。
人家扒手练了那么多年,如果轻易的就被他发现,那么扒手这些年岂不是白练了?
马乐一口气喝完热茶,将杯子扔进垃圾桶里,再次混入到人群当中,开始了新一轮的抓小偷。
一个女人从马乐的身边经过,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打着电话,她的包就斜跨在腰间,随着走动一甩一甩的。
一个男人走在女人的斜后方,打开包包之后,把手伸了进去。
“嗨,老王,你也来东山旅游呀?”马乐伸手一拍男人的肩膀,大声的冲着对方说道。
男人浑身一颤,被吓了一跳,然后转头看向马乐,而前面的女人也被声音吸引,好奇的回过头看过去。
马乐的目光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来回看着,男人的手还在女人的包里,而女人回过头来之后却没有叱责这个男人,看来,他们认识。
“呦,哥们儿,不好意思,认错人了。”马乐一脸歉意的说道,然后转身往回走。
唉,又不是小偷!
马乐很失望,这是他最新想到的办法,为了避免之前的误会再次发生,他改变策略,以打招呼的方式阻止小偷,吸引被偷者的注意,如果被偷者看到小偷时有反应,那就是真小偷,如果没反应,那就是误会。
这样一来,至少不会被人骂,谁让他不是警察呢?解释多了,甚至都没有人信。
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去,老街上的人逐渐开始减少,人一少,抓贼自然就会变的更加困难,毕竟人少的地方贼也少。
一个买菜的中年妇女,钱包就露在外面,马乐跟了一阵,也不见有小偷下手,对方马上就要走出老街了,他决定善意的提醒一下对方。
“喂,大姐……”
马乐刚说话,突然有人蹿了出来,直接抓住他的胳臂,按住他的肩膀。
“不许动!”
马乐吓了一跳,然后用力的挣扎。
“干什么?想抢劫我?知道我是谁吗?”马乐在说完之后,心里忍不住乐了,正愁找不到犯罪分子呢,这不就自己找上门来了吗?
“你不就是扒手吗?”身后的人说道,“我已经盯你很久了,一整天都在老街鬼鬼祟祟贼头贼脑的,怎么,现在终于忍不住要动手了?告诉你,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