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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吴达口中的牛郎织女的故事(2 / 2)

“锁魂仙葫!那是仙界一位名为葫芦翁的大能所创造的一种小道具,仙族的将士佩戴在身上自己容易看见的位置,比如窜在手链或者直接栓在兵器上,当锁魂仙葫靠近神魂的时候,仙葫就会散发出一道朦胧的绿光,借此辨认自己眼前的敌人,到底是不是拥有神魂的真身!而且,当神魂裸露在空中的时候,这种仙葫还能激发起来,吸收神魂!一个普通的锁魂仙葫,就能吸收上千条普通的神魂!”

在隐匿起来的虎头城内,黄承承透过从法阵镜片中映射过来的空中景象,一一为圣道门不知情的众人解说着妖族与仙族两方的手段。这个击壤仙帝的管家,在无穷的岁月之中,不知道见识过过多少的奇闻,她就像是一座移动的知识库,天文地理古事今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原来如此,开始我还纳闷,这些天兵天将参与大规模的军团式的战争,肉身不死分身不断,那该要怎么打,打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现在看来,有了这些小小的妖虫仙兽的辅助,再强大的天将,一旦真身被围殴,神魂被逼出来,也一样要身死道消啊。”

沈风感叹的说道,随后转头看向自己身后的诸多圣道门人道,“所以,不要以为自己踏入了天级之后,就可以随意去参加战争,能够避免战斗,我们就尽量避免,毕竟,我们哪怕是强盗,也是一群不喜欢动用武力而更趋向于斯文的强盗,我们之所以偶尔抢别人的东西,其实说白了,只是暂时借过来而已,迟早会还的不是吗?”

一众无良门人深以为然的点头,唯独黄承承听得连连翻着白眼,深深鄙视着沈风越来越变得无耻的作风。

伸手把黄承承抓过来,把她的胖嘟嘟的脸颊给揉得通红,沈风问冰珑道,“刚刚那个美女所说的牛刚,难道是地牛?”

冰珑点点头,融合了前世的妖神身躯,她已经恢复了大部分的记忆,“正是地牛,那个女人,就是仙界大名鼎鼎的第一美女,至尊玉皇的大女儿,仙界的公主殿下至尊红颜!至尊玉皇与瑶池王母一共生有七个女儿,以彩虹的七种色彩分别命名,又以大女儿至尊红颜最为美艳,小女儿至尊紫薇最为娇弱,红颜为情所困,与地牛相恋却被王母所阻,曾被禁锢在仙界天河囚笼之中,那时候地牛每年只有一次机会得见红颜,还是通过喜鹊仙子的帮助,正是这段传说,在民间造就了牛郎织女的传奇。”

“啊,这个典故我知道。”

吴达被朱仪璋打得半死,此时整个人被朱仪璋夹在手臂上,如同一只宠物一般。他肉身的伤害早已经恢复,连一条疤痕都没有留下,但是一身衣服被打得稀巴烂,朱仪璋之所以夹着他,不是怕他逃跑,而是怕他那根东西走光了,丢脸。

但是即使如此,吴达脸上仍然露出一副兴致勃勃的神情对大家道,“那个牛郎之所以认识织女,完全就是因为那货是个偷窥狂,他大爷的偷看也就算了,还居然偷走人家的衣服,用帮主的话来说,那货一定是变态,他肯定是对那些衣物有着某种特殊的爱好啊,只可惜至尊红颜那个傻妞太傻,还对那货一往情深,实在是,一朵鲜花插入牛粪中,而且是倒插的那种,可惜啊可惜!”

众人听得吴达的说话,明明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却硬生生被他说的如此的猥琐,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几分道理,当下不禁脸色各异,诺大一群人当中透露出一股诡异的气氛。

就连冰珑冰山一般的神情都忍不住微微发红,随后干脆随手一甩,直接把吴达的嘴巴给冰封了起来,来一个耳不听为静。

慕容清懿咯咯直笑道,“那么这样说来,我也记起来了,至尊玉皇最小的女儿至尊紫薇,似乎跟那个陈庆之,也是有着非比寻常的暧昧吧,如果不是如此,陈庆之怎么会几次被当做妖族大战的前锋,不就是想着要让他战死吗。”

沈风点点头道,“倒是差点忘记了那个第一天将了,也罢,怎么说,也曾经是我们的人,原来他是暗恋至尊玉皇的小女儿,难怪最后还是投到至尊一族去了,原来都是为情所困呐!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真的是真真的真理啊。”

沈风正待要把地球上关于爱情的无数诗词剽窃过来,用以表现自己的才学,突然老鼠尖叫声传来。

“帮主不好了不好了,那个至尊始皇被十二大天王从天剑山之中挖了出来,此时正偷偷摸摸的飞向天上,不知道是不是要去仙界啊。”

“仙界么?”

沈风眼中闪过耀眼的职业光芒,然后不用他说,圣道门众人纷纷嘿嘿嘿的笑了起来,一股悍然的匪盗气息,荡然的飘扬而起,裹着隐形的虎头城,无声无息的飞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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