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面临两个选择,就像保罗说的那样,我们可以自己成立一个子公司或者部门,自己研发生产游戏机,也可以选择跟冯宇合作。”
“但是,我们的弱点非常明显。我们没有硬件的开发经验,要想在技术上追上嗦尼、壬天堂,需要的时间不知道多久。如果是一两年无所谓,但如果是十年八年,那我们要损失多少钱,要牵扯多少精力?”
“而选择跟冯合作就不同了,冯有一家做游戏机开发的公司,是华夏最大的游戏机产销商,且在东南亚都有一定的名气。而且冯的公司,有着充足的硬件开发经验,他们设计的电子消费品有多畅销,我不用跟大家列举数据了吧?”
“还有冯成立了一家游戏开发公司,收购了南韩两家公司后,又火速收购了香江一家公司、宝岛一家公司,岛国一家公司,华夏一家公司,还有我们北美的爆雪公司,整合之后,将是世界上最大的游戏开发公司,研发人员,将超过千人,且有多个成熟的游戏开发团队。世佳的土星当年是怎么失败的,大家也都知道吧?他们就是因为提供的游戏太少,才被消费者所不喜的,当时他们跟嗦尼和壬天堂的技术,相差并不大。”
“冯不但能提供给我们不少的游戏版权,还能收回一些版权,不给嗦尼和壬天堂使用。并且他们以后开发的游戏,都会只能被我们的系统所读取。还有重要的一点,DVD的专利技术,掌握在两个团体手里,一个是DVD论坛,推行的是风雨-飞利普标准,也是被更多消费电子厂商所遵从的标准,市场占有率百分之七十多,另一个是DVD联盟,推行的是DVD+RAM标准,这个标准的市场占有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出头。”
“我们要做游戏机,就要采用DVD技术,CD技术已经被证明完全落后,即将被游戏存储市场所淘汰。而DVD联盟的技术,嗦尼是发起人之一,他们会给我们授权吗?就算给,那么价格必然会很高,严重拉高我们的产品成本。至于更好的风雨-飞利普标准,大家也都能知道,是风雨公司推行的标准,我们也是加入DVD论坛的,可我们并没有参与研发,所以拿不到优惠条件,我们要使用这个技术,同样要付专利费,甩开冯,我们自己做,那么光是这项技术的专利费用,就要占据成本的多少?”
“所以现在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冯宇合作。”
“为什么不可以采用VCD的技术?”有人问到。
“VCD的绝大多数技术和专利,都是冯的,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我们要在产品上超过索尼和壬天堂,就不能用比他们落后的技术。”鲍尔默解释道。
“你这么说,那我们就只能跟冯合作了,那我同意合作。”一位董事说道。
另一位董事比较谨慎:“史蒂夫,冯跟我们合作,条件说了没有?”
鲍尔默看了看比尔?盖茨,对着其他董事说道:“冯的条件是,他要合作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保罗差点跳起来,大声吼道:“这不可能!”
妄想,这是痴心妄想,这个冯宇太狂妄了,跟微软合作,居然还想要控股权?他以为自己是谁?!
……
PS:此时爆雪的员工,也还不到一百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