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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山里沾亲带故之人,还有那些难民,购买种子也是这个标准,有那愿意现付,却又没有红薯土豆的,四斤小麦或是高粱换一斤种,这个价钱,在相信亩产千斤的村民眼里,实在不算高。
但在涿鹿集附近这些有点怀疑的人看来,这个费用就太高了,都是吃进肚子里的,凭什么我要用四倍的东西来换,亏大发了,就算你产量高些,也没道理这么贵,在这个时代,人们根本没有育种的概念,都是用上一年打下来的粮食,年复一年地播种。
而且还有人嚷嚷,这红薯土豆以前见所未见,除了自己吃,估计卖不了价钱,想用它们来完赋,恐怕行不通,这就让这些人对种子的价格更不满意了。
尽管涿鹿商社承诺,若是红薯土豆种的多了没有其他人收,涿鹿商社也会以公道的价格,用银两、布匹或是青盐收取,但这话在涿鹿集上似乎并没有多少人相信。
这些镇民的担忧,其实牵涉到大明的赋税制度,建朝伊始,朝廷采取的是实物税制,也就是说,你种什么缴什么,但这种方法弊端很多,因为大头需要运到京师,运输、存放还有损耗等等都是大问题,更别提官员胥吏从中上下其手,用大斗进小斗出等等手段中饱私囊了。
万历朝张居正革新后,统一折算成银两收缴赋税,倒是解决了实物税的部分弊端,但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那就是官商勾结,收粮时节粮商拼命压价收购,即便丰收,农民卖粮所得也不多,但税赋是按银两计算,相当于多缴了粮。
等到青黄不接,农民需买粮度日时,粮价高企,这一进一出,相当于在农民身上褥了一道羊毛。
不是农民不想留足自己的口粮,而是产量低下,即便年成好,赋税、地租就能耗去六七成,剩下的还要留一部分做种,实在不可能留足口粮。
买粮的钱哪儿来?借贷、典当,甚至卖儿卖女,不一而足,总之是要将人身上的东西榨干吸尽。
到现在为止,只有寥寥几家愿意接受这个价钱,换取神物种地,但在其他大多数人没有行动前,也仅仅只是在口头上表示了一下。
其余人等则是不停地上门磨嘴皮子,就希望志文他们能把种子费给降下来,特别穷困的那些还想能赊给他们,等收粮后再还。
志文当然不能同意,真降下来,置如约交了种子费的涿鹿山民于何地,按理说,自己人收少些,外人收贵些才合道理,只是新东西嘛,一开始总要让些利,但能让这些人享受与自己人一样的优惠,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