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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戏班或许是因为在大同城广受欢迎,竟然有些舍不得这么快地就结束鸣凤记,自行往戏里加了不少内容,原本最多三天就该结束的四十一出戏,到了第四天,演到了第四十五出,仍然没有完结的迹象。
志文也只有耐着性子地等着,既然都等了这么些天,要是现在忍不住盗了皇袍,前面的等待岂不是做了无用功。
夜色已深,宋献策和马二仍然没有回房就寝,两人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桌上一碟瓜子,嗑得七零八落,茶碗里的茶水,已是淡的如同白水一般。
与马二相比,宋献策到底年纪要轻些,身体也弱些,有点熬不住,一颗瓜子刚嗑开,瓜子皮还未吐出,头就低了下去,双眼合上,兀自睡去而不自知。
这番动静虽小,但夜深人静之中,却瞒不过马二,马二笑笑,揉了揉自己的脸,醒了醒瞌睡,这下宋献策睡过去,没人说话,他也不知自己还能撑多久。
抬起茶碗,才发现茶碗已干,晃晃茶壶,茶壶已空,这下可好,连水都没得喝了,这个时辰,客栈里可是再没人来帮你烧水的。
马二干脆站起身,推门出房,来到院子里,夜凉如水,睡意倒是全去了,但这小腹却也一紧,尿意来了。
左右望望,马二也不想找什么茅厕,而是打算找个僻静的树窠就地解决,正踅摸地方呢,墙头上突然多了一条人影,还不待他反应过来,一道清风从身边拂过,志文出现在他身旁。
“马二哥,你这是出来迎接我么?”
“呃,小志,得手了?”马二喜道。
“那还用说,走,进去观摩观摩。”
进了屋内,宋献策也清醒过来了,他心中有事,睡得本就极浅,志文与马二的动静虽小,还是将他惊动了。
“来来来,都看看。”待马二将房门关好,宋献策挑亮油灯,志文从肩上解下包袱,从中取出了一件明晃晃的衣衫,这几天在戏台下虽然看过了,但那是远观,与此刻近看的感受,那是截然不同。
马二伸出手,想要亲手摸一下,不过看到自己手上厚厚的老茧,又将手缩了回去,自己这双手实在太过粗糙,这种料子可经不起蹂躏,一不留神就可能被弄得挑出线头来,还是让宋献策这等细皮嫩肉的去弄罢。
宋献策可没有马二这些顾虑,手里抓着皇袍抚弄,就着灯光,细细查看衣服上的纹路,半饷,才开口道,“这程家班还真是地道,胆子也大,这皇袍做的,怕不是可以乱真了罢。”
程家班就是这些天唱鸣凤记的那个戏班,因为此戏,在大同城内红得发紫,为了多赚些钱,加了不少戏份,原本三天的戏,直到第五天方才结束。
志文硬是耐着性子,等程家班唱完戏,离开大同之后,这才连夜追慑他们而去,宋献策和马二之所以不睡觉,就是在等待志文归来。
“怕不是?”马二手不敢摸,眼睛耳朵可没闲着,听了宋献策的话,有些疑惑地问道,“宋先生,听你口气,这皇袍到底真不真,你也没多大把握?”
宋献策脸上一红,虽然灯光昏暗看不出来,犹豫了片刻,还是老实交待道,“志哥,马二哥,我连秀才也未中过,真正的皇袍,我哪有机会亲眼得见,不过是在县学之时,听老师闲聊过,知道皇袍的粗略规制而已,对不住了,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