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知名女士在现实中,可以毫不遮掩自己的欲之望,同时敢于调侃这种的欲之望。她才成了当今女性的一种彰显,完成了从隐性到显性的转换。以前一说起女人喜欢男人,人们往往会直接联想到那种放荡轻浮的风尘女子,以致于现在将“好之色”这个词与女人连在一起显得很不协调。
时代不同了,现今女人的社会地位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再也不是以前那种足不出户,依靠男人过日子的软弱角色了。她们有了自己的主张、思想和地位,并且以前羞于启齿的男与女话题及性事上的思考和讨论也表现出了女性们大胆的发言权与主动权
有关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就指出过,说是现代的女人喜欢男人,是与男人喜欢女人有很大不同的。男人喜欢,多是好之皮相,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所以男人有“喜新厌旧”、“朝三暮四”的坏毛病。
而如今的女人喜欢男人,是好天下物美之色,并且在过程中渗入了感情,绝不是为好之色而好之色。
当然了,现在的女人此种喜欢男人,可以是对方的体形外貌,如胡媚这样的;更多的是某些内在的潜藏特质,也就是男人的魅力和气质,这种气质指的就是男人的内涵与修养和一种岁月及经历沉淀之后自然散发的男人味。
之所以会这样,说起来,这与女性的感性思维是分不开的。
对大多数女人来说,她们喜欢男人,更多的是抱持着一种欣赏的态度,是爱美的一种表现,好之色的女人也会更率直更真实更可爱。
现代社会,女人与男人一样,有权利对男人,大胆地去欣赏、去赞叹、去追求,尽情地消费男之色享受人生,与好之色男人并驾齐驱,做最完美的“情之色”女人。
在实际生活中,大家看到的是,很多的是男人们的肆无忌惮、不分场合,说起来,尽管男人在这方面可谓非常用功,常常相互切磋,虚心请教。可比起与生俱来就是如胡媚这样的大师级别的女人们比起来,男人在那方面的喜好,简直就是虚“好”其表的小儿科。
佛说“色”字,解释为美色、声色、颜色、脸色、眼色。细品女人对色的鉴别,从来就高于粗陋的男人。
在绝对大多数的男人眼里的这个“色”字,直接的表现,就是漂亮的容貌、火辣的身材,于是提起“色之男”便会直接联想到双眼发直、垂涎欲滴的傻二形象,甚至直接引申为“色之狼”。
但对绝对大多数的女人来说,这个色,则是技巧和艺术的,含蓄、优雅。轻“好”者,浅尝辄止;重“好”者,凭借自身的智慧和美丽,游斗男色。
从本质上说起来,女人喜欢男人,多数是与生俱来的,更重于品评和观瞻,色得有分寸有距离。这个观点也并不是今天才有,只不过是如今的女性更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今天才说出来罢了。
但对于男人来说,色,则更偏向于生理性,容易心猿意马、想入非非,显然更为心怀不轨,如此一比自然逊色。
所以,女人喜欢男人,喜好男之色,这几乎是不容置疑的。但这种喜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欣赏的姿态,此色不仅限于外表,还有行为、素质、语言、举止结合为一体。而另一种,就如同胡媚这样的,心怀不轨,显性表达最原始的生理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