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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八一挖了一个井
油轮被袭,对约翰的打击很大,否则,他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就与山竹签定这份合约的——因为在这份合约里面,约翰明显的有些憋屈。
憋屈之一,原本是想在这里找一个代理,现在代理没戏了,只能走合作这条路了。
憋屈之二,自己出经费(第一笔,预付五千万的经费)出武器装备,组建起来的武装组织,原则上说,不能用自己的名头不说,而且指挥权还不在自己的手里。
憋屈之三,既然是合作,所以,不管以后,在这里所取得的任何利益,并不是归自己一个人所有,而是与山竹各点百分之五十。这一点是最难让约翰接受的。毕竟自己进军这里,并不只是站稳脚跟那么简单,最终于目的,是对华夏保安公司取而代之。
那问题就来了,将来真的有这一天,那这里的资源,不可能由自己独霸了,山竹要坐享其成,和自己平分这一成果。
憋屈之四,合约签订之后,二个月之内,要按着美军现役一个机步营的装备,要先行满足半个营的武器装备。否则,山竹方面有权解除这份合约,不在与约翰合作。
在美军,没有团的编制,营上面就旅。
而一个美军机步营,包括营部与营部连、4个机步连、1个反坦克连。
其中,营部与营部连:装备M步兵战斗车辆,M骑兵战斗车6辆,装甲输送车11辆,107迫击炮6门;机步连包括连部(1辆M步兵战斗车、辆装甲输送车)和个机步排(各4辆M);反坦克连包括连部(1辆装甲输送车)和个反坦克排(各有4辆“陶”式反坦克导弹发射车和1辆装甲输送车)。
这样算下来,全营的武器装备,可以武装近八百人:M步兵战斗车54辆,M骑兵战斗车6辆,装甲输送车辆,107迫击炮6门,“陶”式反坦克导弹发射车1辆,“龙”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6具,履带式指挥车6辆,履带式抢修车7辆,40榴弹发射器11具,17重机枪4挺,76机枪56挺,556机枪7挺,冲锋枪14支,M16型556步枪64支,手枪18支。
如果半个营的装备全部到位,别的不说,这就些武器装备,可以完全碾压华夏保安公司。因为以华夏保安公司现在的装备来看,除了有四架武装直升机这个优势之外,在其它武器装备方面,只相当于约翰即将提供给山竹的半个营火力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这也是为什么,约翰和他的主子中情局下这么大本钱的主要原因:要么不在这一地区插手,既然插手,那就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这一地区的老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虽然有这么多的憋屈,但合作只是约翰代表中情局在这里站稳脚跟的第一步。
以约翰和他背后主子的想法,山竹毕竟只是一个日本侨民,只要通过他,先在这一地区站稳了脚跟,在这一地区把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最后找一个借口把山竹取而代之了,并不是一件难事儿。
别说山竹只是一个日本侨民了,就算是日本政府,只要老美开口,它怎么敢不听指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