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里的百姓,天不亮就推了农货进城,要赶着人少的时候,抢一个好摊位。
随着日头渐高,集市上越来越热闹。
货挨着货,人挤着人。
本来一片拥挤,连走路都困难。
人们却宁可挨着挤,也要闪开一条路。
因为六口棺材。
有人牵了六架马车进城,每架马车上都载着一口棺材。
一大早晨的,没人愿意和棺材碰一碰,省得晦气。
牵马车的人一身白袍,巾纶是白的,靴子是白的,连手里的羽扇都是白的。
虽然没穿麻衣孝袍,但这一身素白,和这六口棺材倒是挺配。
他轻摇羽扇,走在马车前面。
面色悠闲,步态也悠闲。
哪有一点大丧之下的悲苦模样?
他的马儿倒也听话,一路随着他走到城街深处。
路过之处,毫无阻碍。
再不谦让的人,也不愿意和棺材计较。
一直走到同顺客栈的店门口,他终于停了脚步。
因为他看中了同顺客栈的大院子。
这个院子,至少能放下三十口棺材。
见他停了脚步,两个小二哥急忙跑了出来。
嘴里是连声的客气:“大爷,求您抬抬脚儿,换一家吧,小店客房满了。”
做买卖的,谁都不愿意与丧事沾边儿。
遭遇了店家的驱赶,白衣人不恼反笑。
不急不徐的从袖子里抓出五锭金子,每人手里先塞上两锭,轻轻一声:“这是见面礼。”
用金子会小钞!两锭!
我滴妈呀,就算是皇帝佬儿也没有这么大的手笔吧?
小二哥的嘴已经咧到了后脑勺儿,几乎想给他跪下了。
“大爷,里边请!”小二哥勤快的用毛巾板给白衣人掸着身上的尘土。
“大爷,上等酒席一桌儿,我们哥俩儿请您了。”另一位小二哥上来就搀住白衣人,像奴才伺候主子一样。
手里还有一锭金子,白衣人坐下后,随手将金子抛向柜台。
掌柜的不明所以,接过金子时,听白衣人淡淡一声:“这是给你的见面礼,住店的费用另算。”
揣起了金子,掌柜的看清了店小二们心花怒放的模样,心里一声长叹:早知道棺材主这么大方,不如刚才自己去迎门了。
最大方的人,一定能得到最热情的服务。
上等的茶水漱口,最新鲜的食材入菜,顶尖的美酒相伴。
就连白衣人的马儿,都吃到了最好的草料。
白衣人菜吃得不多,酒得不少,享受得似乎已醉。
在他慢慢品酒时,小二哥苦着脸凑到他的身边。
抹着满头的汗,小二哥几乎求饶:“大爷,我前前后后找了十几个力夫,可是棺材实在太重了,如果人再多的话,就没地方下手搬了,这该怎么办?”
慢条斯理的放下酒杯,白衣人摇头晃脑的得意:“十几个人是搬不动那几口棺材的,就算再加十几个人依然搬不动。”
一口棺材,就算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能有多沉?
再加棺材里躺着一个人,又能沉到哪去?
除非,棺材里装的不是人。
那又装得什么?
正在小二哥挠头时,白衣人提壶对嘴,饮了一大口酒。
他声音明朗,酒馆里所有人都听得到:“知道棺材为什么这么重吗?因为每个棺材里都塞满了金子。”
六口棺材里全是金子?
若他说得是真的,这些金子能买下十座扬州城。
白衣人摇摇晃晃起身,拍上小二哥的肩头:“你是不是以为我在吹牛?”
小二哥当然以为他在吹牛,却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唯唯诺诺。
“把金子先掏出来,等摆好了空棺材再放进去,这不就能搬得动了吗?”
这确实是个办法,可是,哪个人敢让这么多的金子现世,难道不怕贼人惦记吗?
可白衣人偏偏不怕,他已经醉了,身子架在小二哥的肩上,轻轻几笑:“跟我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棺材里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