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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祭魂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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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几村一镇,天色将明时,马车已经进了城。

梅小燕的眼底泛红,因为熬了一夜的马鞭。

柳春佳的眼底也泛红,却不知道熬了多少年的心碎。

抻足了懒腰,白衣人终于挪下了驾席,他揉着眼睛嬉笑春佳:“你闻到豆腐脑的香味了吗?该小姐出钱的时候到了。”

豆腐脑与油条,是早餐的最美味。

油条香脆,豆腐脑嫩滑,两种口感截然不同,但碰撞在一起后,却美味凭生。

白衣人的豆腐脑上撒满了辣椒面,被他搅拌得红通通的。

越烫越辣,越辣越鲜,吃得他满头大汗。

喝了五碗豆腐脑,吃了七根脆油条,白衣人终于说饱了。

在春佳从荷包里掏铜钱的时候,白衣人又凑近她:“先找个本地最大的馆子落脚,中午我要吃八大碗,让他们把酒菜送到我的房间里来。”

刚吃饱了肚子,他又惦记上了午餐,活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淡淡一笑,算顺了他的心意。

梅小燕上前一步,还未出声,已被白衣人抢在前头:“等不及了也得等,我们要对付的是绝世高手,不能有半点马虎。昨晚我费尽心力斗败了嫂子,又被颠簸了整夜,必须得养好精神,才能专心制敌,否则,岂不是被对手以逸待劳了吗?你太年轻,涉事未深,江湖经验太浅,不懂的道理实在太多了……”

他弃车步行,边走边说,也不顾梅小燕是不是跟着他听这些没用的啰嗦,只顾眼望四周,寻找城里最大的馆子。

斗败嫂子的明明不是他,他却把自己说的英雄盖世。

赶了整夜马车的明明也不是他,他却好似有说不完的委屈。

最大的馆子并不难找,一般都在城中的最繁华地。

就算难找,以白衣人的鼻子,只要厨房动了火气,他闻着味就能找到。

他说要养好精神,果然不是一句空话。

进了房间里,倒头就睡,连小二哥送来酒菜的时候也叫不醒他。

呼噜打得山响,似乎楼板都跟着震动。

春佳不知在何时独自去买了一把剑,递到小燕手里时,满目关切:“师兄,你试试,看合不合手,如果不行,我再去找找其他的。”

她实在担心,小燕的手里若是没有剑,就如同雄鹰断了翅膀,有可能会被蚂蚁啃死。

自幼与小燕一起长大,他的剑,春佳不知道摸过了多少次。

小燕将剑抽了出来,挽了一个剑花,虽然没有先前的快剑凌厉,但无论重量、长短、剑柄的粗细,几乎都十分衬手。

也许在铁匠行里,挑上几百把剑,才能挑出这样一把,也不知道春佳究竟选了多久。

午餐丰盛,美酒玉宴,却食不知味。

小燕恨自己不能手刃仇人,难消积怨。

春佳明白他的苦,自记事起,就从没放下过。

快到午时三刻时,街上响起了几梆铜锣,顿时人声鼎沸。

俯窗下望,是官兵押着囚车在游街。

人们欢呼,谢朝廷即将斩了恶人。

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分,死在这个时候的人,如果有冤屈,连厉鬼都做不成。

春佳不愿再看人间惨事,轻轻掩起了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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