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g34
魂魄被妖怪吃掉,滋味是如何?
苗六尝过这种滋味,比撕心裂肺还疼。
还好,从此人间所有痛苦,他再也感受不到了。
魂魄被嚼碎,苗六彻底告别天地间。
妖怪吃了人的魂魄,又是什么滋味?
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滋味。
蛰伏在苗六体内的妖魂,与苗六做了公平的交易。
他吃掉苗六的魂魄,占据苗六的身体,让自己有个形状,可以纵横天地间。
他言而有信,帮苗六救国救人,如今换来自由。
就算哪天有荡魔仙当面问他食人之罪,他也可以坦然面对,他并不欠苗六什么。
即使两不相欠,吃了苗六的魂魄后,却有莫名的悲伤,这是妖魂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
带着悲伤,他要回属于他的地方。
属于他的地方是妖界。
所有的妖,都能找到妖界,这是很奇怪的事,却又顺应天理。
就如同所有的大象,都能找到坟冢一样。
他来到了一方妖界,这里和人间一样,一片白雪茫茫。
穿过结界门,被几只妖怪拦住,不许他再进一步,妖怪们威风怒喝:“凡夫俗子,不得进我妖界!”
妖魂心底苦笑,我凭一人之力,有救国之能,居然在他人口中,是凡夫俗子。
他没有多话,轻轻平摊手掌,自掌心燃起一束妖火。
妖火招摇,烧烫方圆白雪。
这只手掌若是凡夫俗子的,早该被妖火烧得皮肉不剩了。
他亮出这一招,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妖。
拦路的妖怪冷笑,不再说他是凡夫俗子,却也没有什么好口气,紧紧逼问他的来历:“你在哪里修炼?几时得到人身?怎么不盘据自己的道场?为何来我东北妖界?”
在凡人体内修炼,与苗六做了交易才得到人身,自己没有道场。
这些问题,妖魂都有答案,他怕说出答案后,惹来更多麻烦。
因为妖界里的妖,都不愿意与凡人扯上关系,而妖魂却是借了凡人的身体得道。
所以,妖魂只回了最后一个问题:“人间不是妖该呆的地方,我来此方妖界,是回我该回之地。”
“这么说,你闯我妖界,是为了入伙?”妖怪们嘴角狞笑,对天地拱手,说出入伙的规矩:“为了证明你天地无私,入伙前,喝八碗!”
喝八碗,好痛快的规矩。
难道喝八碗酒,就能证明入伙之心,是天地无私吗?
即使是最笨的人,也能想到并不是这样。
喝八碗,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实际是闯八个阵,看看妖魂的本事。
第一阵,过刀山。
听着挺普通的,在街头摆摊卖艺的小姑娘都可以做到。
这里的刀山,与街头的不同。
刀是千年妖刀,在十只妖的手里。
妖魂从刀下走过,要挨十刀。
也许只是比划比划样子,也许会痛下杀手,谁知道呢?
十把妖刀,冰雪凌厉,架起刀山。
妖魂从容不迫,穿过其中,他挨了十刀。
每一刀都皮肉翻滚,深可见骨,伤口煞目,妖魂却没有叫一声疼。
有种,是条硬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