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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萧晋抱着旗袍美人儿的满月在镜子前耕耘的时候,往返龙朔市和青山镇的中巴车也已经快要到达,车厢的后排靠窗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面料还算不错的西装,望着窗外缓缓跟着车辆前行的青山,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他已经快九年没有回来了,今晚在镇上住一夜,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家了。因为,在那座青山的后面,他还有个美艳温婉的媳妇儿,和一个应该快有十一岁的女儿。
他叫梁茂才,他的女儿叫梁小月,他的媳妇儿,叫周沛芹。
男人和女人在屋里办那种事,不管一开始的时候双方穿了多少衣服,到最后都会回归最原始的状态,战场也会转移到它本该存在的地方——床上。
赵彩云浑身酸软的趴在萧晋的怀里,闭着眼,嘴角带着满足至极的微笑。忽然,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挣扎着就要下床。
“干嘛呀?”萧晋拉住她,“刚才还不够你累的啊!”
“衣服!”赵彩云掰开他的手,坚持跳下去,捡起地上的旗袍,轻拍上面的尘土,心疼道:“都怪你,小野狗,这么好的料子,都被你弄脏弄皱了。”
“嘿!你个臭婆娘,”萧晋支起上身,看着女人美好的身体笑道,“一开始的时候,是谁嫌我动作慢的,这会儿倒想起心疼衣服了,卸磨杀驴也没你这样的吧?!”
拍干净衣服上的灰尘,赵彩云又开始仔细的叠起来,口中啐道:“长了根驴货,与其留着欺负人,还不如宰了心静。”
萧晋哈哈一笑,跳下床一把就将女人捞了起来,低头在她的玉碗上咬了一口,说:“衣服还有,在车上,现在,你先把驴货伺候舒坦了,然后再好好考虑要不要真把驴给宰了。”
又是一番云雨过后,赵彩云已经疲惫的连手指头尖都不想再动一下了,正想着再躺几分钟就去做晚饭,却见萧晋坐了起来,并开始穿衣服。
“你……你不留下么?”她的声音中难掩失落。
萧晋停下穿衣服的手,俯身在她鼻尖轻轻一吻,说:“我也想留下,但我这次在城里接了个大活,时间紧,任务重,早一点回去,也好早一点安排。”
赵彩云眨去眼中的难过,也跟着坐起身,拿过衣服帮他穿上,轻轻的问:“下次出来是什么时候?”
“七天后,”萧晋说,“七天后再去城里一趟,不出意外的话,短时间就不用再去了。”
赵彩云帮他系扣子的手指一僵,抿了抿唇,又问:“那你……你会经常来看我吗?”
“当然,”萧晋笑了起来,伸臂揽住她的腰肢,说,“你不是很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这事儿我要是不帮你办了,哪里还好意思再睡你?”
赵彩云的眼睛瞬间就亮如星辰,激动的问:“你想让我做什么?”
萧晋冲她狡黠的眨了眨眼,说:“养鸡。”